獲獎最佳影片《美國狙擊手》的宣傳短片:一群美國大兵正進入伊拉克街頭,狙擊手凱爾手持長程射擊配備,伏在伊拉克一個屋頂向外探視,他的任務是監視和通報可疑人物,並把敵人清除。
忽然街上出現一個年輕母親,穿?回教黑袍,帶?七八歲大男孩,看似安全,但狙擊手從遠視鏡中看到母親在黑袍遮掩下,給了孩子一個手榴彈,吩咐他跑到美國大兵那邊。
觀景器瞄準男孩,然後是狙擊手開槍前的天人交戰鏡頭。
宣傳短片就停在這裏,究竟那可愛男孩的命運如何,要看片子才知道。
這片子是根據神槍手凱爾的自傳而拍成,書中描述他在海軍海豹部隊服役前後發生的故事。
最近才看這影片,最後是男孩被槍殺,然後他母親衝上前撿起手榴彈拋向美軍,當然亦被槍殺。不到三分鐘,兩母子橫屍街頭。
電影以此作宣傳片,可見婦孺成為恐怖分子,最吸引觀眾眼球。弱勢人物以死相搏,殺抑或不殺?
我在想:以狙擊手精準的槍法,是否應有其他選擇,譬如只射擊男孩持手榴彈的手,或射腿部讓他仆跌之類。
美國警方的訓練是:面對持槍兇徒,先勸他放下武器,若不聽,立即當場格殺,不會射傷手腳來制服之。就是怕兇徒受傷後會發狂,傷及警員。
平常如此,戰場上當然更為殘酷。
自從有了槍械,人命變得輕賤。因為人一旦擁有軍火,即使婦孺,也能在一瞬間化弱勢為強勢,成為危險分子。對這樣的婦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
不要以擁有刀槍為榮。《聖經》說的: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