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全球熱錢氾濫,吸引了投資者大舉進軍樓市及股市。樓市不似股市那樣瞬間大上大落,對於投資者而言,買樓相對較為穩陣及簡單,尤其中國人喜愛「磚頭」,於全球主要城市均大手購入物業,不過,同時衍生出空置率過高的問題,在日本、澳洲及加拿大,都出現中國人「掃貨」後把樓房丟空的問題,使住宅區變成人煙渺渺的鬼城,導致當地民眾相當不滿。
雖然於本港市場,內地客所佔比例不少,但幸好整體住宅空置率不算太高,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最新數字,去年本港私人住宅空置率為3.7%,這個數字乍聽不高,但實質已相當於42940個單位,若把當中的一半釋放出市場,已比今、明年兩年的私樓預測落成量高(註:今年及明年私樓的預測落成量分別為18130伙及20370伙)。為了有效釋放空置單位,政府應否開徵空置稅,最近再成為話題。
筆者認為,縱然本港空置率在全球主要城市當中,已屬較低的水平,然而,本港房屋供應嚴重不足,仍需要一段長時間去回補「曾蔭權時代」建屋量短缺,樓市失衡的長久問題。若引入空置稅,的確能把單位釋放「多得一間,得一間」下將有助緩解政府覓地難,「見縫插針」式建屋的現狀。
其實外國不少地方早已推行空置稅,樓價升勢亦隨即放緩。香港區內對手新加坡,早已在賣地合約內加入條款,要求發展商於單位落成後若干時間內,賣出指定單位數目。可是,本港土地政策上,尚未引入此類條款去防止發展商囤積居奇。
現時不少本地發展商採取惜售策略,「擠牙膏式」賣樓,有數據指截止去年底,發展商手上囤積着9500個已建成的單位。當新加坡有八成人口居於「組屋」,市民不愁住房的同時,當地政府也不容許發展商把項目囤積,本港政府又是否在此方面着墨太少?
除了一手住宅之外,本港的二手豪宅及中型面積單位空置率往往較高,原因在於這兩類物業本身收租回報不高,低於三厘,而出租單位後,業主亦害怕有損耗會影響投資價值,造成「有屋無人住」的局面。歐洲方面,針對單位空置手段更「辛辣」,能有效防止業主把單位丟空。例如法國,除了自住的物業外,市民擁有其他房產一律當作空置,空置一年以上徵收樓價10%稅款,稅項累進增加。瑞典政府甚至有權徵用空置單位,廉租予無庸身之所的家庭。香港大可參考這些例子,迫使業主以較低價租出單位,一來可以解決香港住房不足的問題,二來有助租務市場、樓市降溫,一舉兩得。
當然,在本港以極端手法執行政策降低空置率,難度相當高。若本港要引入空置稅,或者可先從新盤入手,因發展商囤積居奇的行政成本低,空置單位、善價而沽的誘因相當大。再者,釐定一手樓的空置定義較為簡單,有關當局應先首要針對此類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