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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旺女村長」涉參與旺角暴動候審

時間:2018-06-06 17:00:50來源:大公網

   自稱「佔旺女村長」的畢慧芬被正式控以兩項暴動罪(大公報記者梁康然攝) 

  大公網6月6日訊(記者 梁康然)自稱是「佔旺女村長」的畢慧芬,被警方發現有份2016年旺角暴動。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控以兩項暴動罪。控方表示案件將會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被告畢慧芬暫毋須答辯。法庭將案件押後至7月4日再訊,以處理案件轉介的法律程序。

  現年22歲的畢慧芬,分別被控在2016年2月9日於豉油街近西洋菜南街交界、豉油街近彌敦道交界兩地參與暴動,包括向警方飛擲地磚、向縱火燃燒物加入紙皮助燃等。被告無律師代表出庭,報稱目前以散工為生。

  法庭批准被告保釋候審,其間須遵守宵禁令。被告提出反對,稱自己目前正任職通宵更侍應,以供養父母。法庭表示會暫緩宵禁令,但被告必須在本案下次開庭時,呈交近3個月的通宵工作證明。而案件排期至7月4日再訊。

  據資料,被告畢慧芬為示威常客,近年不時犯案,多次被判囚。她在佔領運動期間,不時在旺角佔領區出沒,自稱是「佔旺女村長」因而待知名。

  佔領運動過後,她不時為財犯案,包括在2016年1月7日,她在旺角拾獲一部手機後,向機主勒索3400元才願交還手機,被判囚4月但緩刑3年。當年她曾向法庭稱「會知錯重新做人」。

  至2017年8月20日,她在西洋菜南街偷取街頭歌手湯焯帆300元打賞,被判囚3個月14天。另外,她又在2017年9月4日於西洋菜南街麥當勞內偷取他人的手機,被判囚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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