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一名讀者在閱讀網絡版《紐約時報》/法新社
熟悉美國公司法的人士認為,企業總是走在行政立法機關的前面。在紙媒不景氣的時代,大型媒體集團向下開展垂直收購,有可能是提前摸到了行政立法部門的脈搏,預計到國會或行政機關將會對新聞媒體行業的法律法規作出改變。
分析稱,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不久前宣布要放寬對媒體所有人的限制,如果最終在國會獲得通過,將會推動地方性紙媒的融合。1996年,美國為防止新聞行業壟斷,通過了一項法律,限制一家公司在一個城市不能擁有兩個電視台或佔有全國39%以上的市場。2003年,FCC曾經提出要取消這項規定,但被國會否決了。
美國總統特朗普2017年1月上台後,FCC去年年底廢除了網絡中立法,又投票通過了取消對媒體所有人的限制,如果闖關成功,將會對美國新聞媒體行業、電影電視娛樂製作行業和廣播通訊網絡等行業產生深遠的影響。未來幾年,美國有可能會出現新一輪的廣播公司、有線新聞、電視台與報紙的跨界整合,新聞寡頭或新聞托拉斯將會重新出現。業界看好特朗普政府的這兩項改革,認為只有這樣,傳統媒體才能提高競爭力,與Facebook、谷歌等社交媒體抗衡。如果美國成功實現上述轉變,有可能帶動整個西方世界新聞行業的調整。
近年,美國國會已經對Facebook、蘋果、亞馬遜、Netflix和谷歌(簡稱FAANG)代表的五大科技公司舉行過多次聽證會。美國許多行業對這些科技巨頭無所顧忌地侵入各個經濟領域並破壞行業生態感到反感,國會有可能將立法約束FAANG。新聞集團的梅鐸帶頭要求Facebook和網絡巨頭為每一則新聞信息付費的主張,得到了新聞媒體行業的廣泛支持,這些主張正在影響着國會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