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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佩戴安全帶 警方:初期宣傳教育為主

時間:2026-01-09 09:14:57來源:大公報

  

  圖:乘客坐巴士無佩戴安全帶,最高可處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

  本月25日起,運輸署將實施強制安裝和佩戴安全帶,以及駕駛時放置流動電訊裝置的新規定,違規者最高可獲處罰款5000元及3個月監禁。運輸署舉例,導遊及保姆在乘坐巴士時須全程佩戴安全帶,若需向旅客介紹或協助學童,需待車輛停穩後進行,否則屬於違例行為。

  不少市民及旅客都不清楚相關法例,建議政府在口岸及社區加強宣傳。有運輸業界期望政府與業界保持溝通,避免「一刀切」執法。警方表示,法例生效初期會以宣傳教育為主,強調在執法過程中,會視乎個別情況決定是否作出檢控。

  由1月25日起,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車座位乘客均須佩戴安全帶,違例車主、司機或乘客最高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三個月。所有乘客須為佩戴安全帶自行負責。此外,15歲以下乘客如在貨車後座或特別用途車輛乘客座位未佩戴安全帶但司機仍駕駛車輛,司機最高可處罰款2000元。

  駕駛座前不得放逾兩部手機

  另外,由同日起,任何司機駕駛時不可在前方放置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即流動電話、平板或手提電腦,違例者最高可處罰款2000元。

  運輸署助理署長區家傑昨日表示,現時8000輛專營或非專營巴士中,約六成已在全部或部分座位配備安全帶,專營巴士公司的新購車輛均已配備,相信隨巴士型號更替,不久將來所有巴士均會完成安裝。

  運輸署指出,車主和司機有責任確保車輛安全帶處於良好狀態,但若乘客發現座位的安全帶失靈,就應該要通知司機,並改坐另一個安全帶能正常運作的座位;如果遇上執法行動,乘客若未能作出合理解釋,則屬違法。

  警務處交通總部法例檢討及策劃組總督察莊金印表示,法例推行初期會以宣傳教育為主,希望市民自行建立佩戴安全帶的習慣。警方在執法時,會審視每個個案實際情況,以及違例者的解釋,從而衡量會否作出檢控。

  此外,警方亦對特殊情景作出解答:在學童乘坐校巴或商用巴士時,跟車保姆應在開車前確保所有學童有佩戴好安全帶。若中途有學童安全帶鬆脫,建議保姆應先作出口頭提醒,或是要求司機停車後,再上前協助;導遊亦應在開車前或停車後向遊客講解旅遊要點,但當車輛行駛時就必須在座位上扣好安全帶。

  市民旅客盼加強社區宣傳

  新例實施在即,但不少市民都不清楚相關法例,認為政府應加強宣傳。市民鄭女士坦言因記者訪問才知悉有新規即將實施。她坦言自己搭巴士不會繫安全帶,但認同新規可以提升乘客安全性。來港研學的黃同學亦不清楚相關措施即將推行,希望政府可以在口岸及內地常用社交平台加強宣傳,避免旅客誤墜法網,影響來港體驗。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分會副主任林振源向《大公報》表示,強制佩戴安全帶有助提升乘客及司機安全,但坦言新規定對導遊、校巴保姆等工作有影響,建議政府為校巴保姆等推出配套培訓,訂立規範操作流程,並加強與學校的宣傳合作,強化學生對佩戴安全帶的認識。他希望政府須與業界保持溝通,交流意見,避免「一刀切」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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