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區政府於大埔宏福苑火災後,成立「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用於向受災居民提供支援服務。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昨日接受《大公報》訪問表示,基金總額已增至44億元,政府已推出的11項緊急援助計劃總承擔額為12億元,基金剩餘的32億元將用於宏福苑居民日後的長遠居住方案,包括收購業權,又強調「政府的投入一定是會多過目前基金的餘額」。\大公報記者 易曉彤
政府早前宣布向每戶宏福苑業主發放為期兩年共30萬的租金補助,卓永興表示,現已向1868戶業主發放第一期租金補助,由於部分安置方案的落成日期或超出兩年津貼期,政府會考慮將租金補助期限延長,但他強調基金的餘額「都唔係搣得好耐」,若有人選擇10年後落成的「原址重建」方案,政府就需審慎考慮租金補助的期限,強調「政府不僅要考慮居民的需求,也要考慮整個香港社會的意見」。
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有3億元是政府投入起動金額,卓永興表示,截至昨日,對外籌集所得金額增至41億元,所有資金已經到賬。截至上月18日,政府已推出了11項緊急援助計劃,總承擔額是12億元,基金仍有32億元結餘。
已用12億 半數為租金補助
卓永興表示,12億元的承擔額中,6億元是用於給業主提供租金補助,宏福苑共有1984伙,目前已有1868戶業主領取首期租金補助,數目還會持續增加。部分未領取補助的業主是因為姓名與土地註冊處紀錄不一致,「可能單位的業主已經去世,房子由子女居住」,因此需辦理更名手續後才能領取補助,但有這類情況的人不算太多。
卓永興表示,政府透過基金向業主派發兩年的租金補助,是考慮到如果政府只是簡單提供一定數量的單位供他們應急住宿,未必適合每個家庭的生活需求,因此兩年共6億元的租金補助是「要使當使」。有關補助毋須業主申請,由「一戶一社工」上報,政府會通過內部機制,直接把錢發放到業主的戶口。業主收到補助後,自行決定如何使用,毋須向政府提供租約或租單等證明,希望為他們提供最大的彈性。
用最簡單行政方式讓居民安心
「租金補助分四期發放,如果下一期發放前,居民已經接受了政府的長遠居住方案,有了永久居所,那下一期就不再發放,不過政府也不會要求他們退還之前已發放但未用完的租金」,卓永興表示,政府希望用最簡單的行政方式,讓居民安心。被問及該做法是否會對選擇較早入伙單位的居民不公平,他表示在選擇上屬公平,因為是居民自己做決定,「政府的初衷是幫助居民重建家園,既然家園已經重建,也搬入了新家,就沒有理由再繼續領取租金補助,我相信很多人都接受唔到,這都是平衡了各方面的想法。」
近期有宏福苑居民指大埔區內私樓租金上升,每月12500元的租金補助,不足夠支付租金。卓永興認為是一個現實問題,「如果政府把租金補助定得高一些,反而會引發業主追漲租金的問題,基金每年的支出亦會大幅增加,所以沒有萬全之策。」
至於兩年後是否會繼續提供租金補助,卓永興說,「兩年後,我們也會盡量提供支援。但如果有人選擇原址重建方案,需要等10年,政府就需要認真考慮了,這不僅僅是政府的考慮,也是整個社會的考慮。」
他舉例,如果再延長發放兩年,涉及再增6億元承擔額,即只剩下26億元基金用於日後的長遠居住方案,但這筆基金並不足夠,政府一定需要給予更大的投入。如果按發放10年計算,一戶就要花150萬元,屆時基金已所剩無幾,「日後收購業權、重建房屋的錢又從哪裏來呢?只能由政府出,但政府的錢即是公帑,其實是市民的錢。社會大眾是否普遍接受這種做法呢?所以我們會審慎處理這個問題,不僅要考慮居民的需求,也要考慮整個香港社會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