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9日,注定將載入香港特區法治史與國家安全史的重要篇章。這一天,香港高等法院將就黎智英違反香港國安法及其他罪名作出最終量刑判決。對無數期盼社會安定、法治回歸的香港市民而言,對大量因黑暴而受到嚴重傷害的無辜市民而言,這不僅是一場司法程序的終結,更是一次遲來的正義審判──這一天,香港等得太久了!
黎智英絕非所謂的「傳媒大亨」,更不是什麼「普通市民」,而是港版「顏色革命」的關鍵推手、外部反華勢力在港的核心代理人,是過去數十年來系統性破壞國家主權、煽動分裂、勾結外力危害國家安全的首惡元兇。對這樣罪大惡極的人,不重判無以彰法治、不嚴懲無以顯公義。香港社會高度期盼並堅定支持特區法院作出罰當其罪的判決。
從2020年8月被捕,到2023年正式起訴,再到2025年12月15日判處罪名成立,直至今天的判刑,整個司法程式歷時五年有餘,審訊更長達156天之久。此期間,控方提交了八萬頁通訊紀錄、資金流向證據、境外會議筆錄,以及大量專家和「從犯」證人證詞,清晰勾勒出黎智英如何長期策劃、組織並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鐵一般的事實、證據及證詞證明,黎智英是反中亂港勢力的幕後「主腦」和「金主」,甘當外部勢力「以港遏華」的馬前卒。長期利用《蘋果日報》肆意製造社會矛盾、挑撥社會對立、煽動仇恨,意圖煽動他人顛覆特區政權,甚至直接下場組織對抗行動,乞求外部勢力對中國及香港特區實施制裁,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不收手。正如法庭判詞所指出,他不僅知悉勾結外力之目的,且主動設計行動路徑,包括請求外國實施制裁、利用媒體放大社會對立。
更令人髮指的是,黎智英在赴美乞求「制裁香港」時,公開叫囂「美國可以用核武器,瞬間殲滅中國」;在受外媒訪問時,宣稱「我們很想CIA,很想美國影響我們,我很想英國影響我們」。事實說明,黎智英所有違法行徑,絕非什麼「爭取民主自由」、「追求新聞理想」,而是徹頭徹尾的「顛覆政權」。其核心圖謀,是要以「兩制」對抗「一國」,配合外部勢力搞亂香港、遏制中國,直接動搖「一國兩制」憲制根基;是要以「反法治」為手段,將香港從「法治之都」拖入動亂泥潭,徹底破壞社會規則與秩序。
人們不會忘記修例風波期間,「港獨」猖獗、「黑暴」肆虐、「攬炒」橫行的慘痛景象;不會忘記黎智英頻頻竄訪美西方國家勾結外部反華勢力、乞求對港對華制裁,同時操控輿論工具肆意製造和傳播謠言,挑撥對立、煽動仇恨、美化暴力,並為反中亂港分子和「港獨」勢力提供資金支持的纍纍惡行;不會忘記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黎智英仍毫不收斂,繼續發表煽動文章、招徠外部干預的頑劣嘴臉。
過去幾年,香港街頭血淚斑斑:警員被淋潑腐蝕性液體、商戶遭縱火洗劫、校園淪為政治戰場、家庭因政見撕裂……黎智英正是這場巨大創傷的幕後的主要推手之一。他利用媒體壟斷話語權,日復一日灌輸「仇中」「反共」意識形態;他以金錢為紐帶,培育暴力土壤;他以謊言為煙幕,誘導青年走上不歸路。如此踐踏國家安全、踐踏法治、踐踏港人利益的人,若不依法從重量刑,何以告慰受創市民?何以震懾潛在效仿者?何以彰顯「罪責刑相適應」的法治原則?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犯前款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事實上,黎智英所犯的罪行,放在全世界任何一個地區都將面臨最嚴厲的判決,美國更可判處死刑。但案件從審訊的一開始,就遭到美西方政客的各種抹黑和攻擊。他們打着「民主自由」「新聞自由」的幌子,叫喊着「健康問題」「人權問題」的口號,美化黎智英的種種惡行,向法庭施壓意圖「撈走」黎智英。諷刺的是,他們的「關切」充滿虛偽與雙重標準。當美國自身以《反間諜法》起訴洩密記者時,無人質疑其壓制言論自由;當英國以《國家安全法》拘捕疑犯時,也未見其議會通過緊急決議譴責。唯獨對香港依法處理黎智英案,卻百般詆毀,其真實目的昭然若揭。
但美西方再多的抹黑也撼動不了香港維護國安、維護法治的堅定決心,也改變不了香港邁向由治及興的歷史進程。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香港特區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香港國安法實施近6年以來,特區的行政、立法、司法機關認真履職盡責,頂住各種威脅和壓力,堅決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如今,香港社會重回正軌,經濟動能澎湃,國際排名不斷躍升,競爭力持續強化,廣大市民的各項合法權利和自由在更加安全的環境中得到更好保障,那些「香港已死」的論調,一次又一次「死」在客觀事實面前。如今,國安才能港安、家安,已經成為香港社會前所未有的強大共識。
對香港社會而言,本案的判決意義遠超個案本身。它標誌着一個黑暗時代的終結:那個允許外部勢力代理人肆意操弄民意、煽動暴力、挑戰中央權威的混亂年代,已經一去不返。它也象徵着一個新秩序的確立:在國家主權安全和法治面前,任何人不論其什麼背景、什麼勢力支撐,一旦違反法律,都將付出沉重代價。
十年前的2月9日,「旺角暴亂」瘋狂打砸破壞,由此揭開了香港長期暴力亂象的開端。彼時躲在幕後的黎智英不會想到,他一手打開的暴力「潘多拉盒子」,會將自己推向了違法的不歸之路。十年後同樣是這一天,法律終於對其作了嚴正的判決,惡行昭彰,善惡有報,這是法治勝利、天道好還的最佳歷史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