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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東港西/北上辦年貨認清「瀕危物種」 蘭花乾海馬勿帶返港\鄭晴

時間:2026-02-10 06:01:52來源:大公报

農曆新年將至,不少市民北上辦年貨,漁農自然護理署近日已錄得多宗市民從內地攜帶蘭花返港時被香港海關截獲的個案。漁護署昨日提醒市民,切勿攜帶或網購未領有所需許可證的瀕危動植物,例如蘭花、花旗參、乾海馬、天麻、石斛等入境香港。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市民若計劃在本港以外地方或網購購買動植物產品,應事先查證該物種是否屬受管制的瀕危物種。由於要分辨動植物產品是否源自瀕危物種可能並不容易,漁護署建議市民切勿購買未能確認是否受管制的產品。

檢瀕危物種 去年500宗

鄭晴幫大家問過,本港透過《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實施《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的規定。在《條例》下,任何人進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瀕危動植物(包括其部分和衍生物),均受許可證制度規管。

任何人違反《條例》有關規定,即使並非作商業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有關物品亦會被沒收。去年檢獲瀕危物種的個案超過500宗,包括蘭花(如蝴蝶蘭等人工栽培品種)、花旗參、乾海馬、天麻、石斛,以及列明的瀕危鯊魚魚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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