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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函《華爾街日報》《華郵》 斥兩報文章漠視黎案證據

時間:2026-02-12 06:01:34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2月9日,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對黎智英作出量刑裁決,就其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名,依法判處監禁20年。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去信《華盛頓郵報》及《華爾街日報》,斥責兩家媒體刊登有關黎智英案的評論文章歪曲真相,企圖誤導公眾。

鄧炳強指,《華爾街日報》2月9日發表的評論文章,內容似乎更基於編輯部的選擇性記憶,而非香港特區的實際情況。鑒於黎智英案的嚴重性,他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如此重判充分體現了黎智英所犯罪行的嚴重性。法院的判決表明,任何犯罪行為都絕不容忍,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惟外部勢力卻選擇無視事實,並聲稱此案是所謂的「政治迫害」。

鄧炳強表示,《華盛頓郵報》2月9日的評論文章中,漠視黎智英案的證據,反而訴諸赤裸裸的謊言與反華宣傳,意圖損害中國及中國香港的聲譽。他指,《華郵》的編輯部有權表達自己的意見,但並無權捏造事實。他強調,法庭的裁決理由及量刑理由完全公開供公眾查閱,充分顯示法庭嚴格依據法律及證據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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