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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方案/「原址重建」漫長 大部分業主不願等

時間:2026-02-22 06:01:38來源:大公报

特區政府昨日公布大埔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時表示,七座大廈的石屎受到長時間高溫大火加熱,再因滅火灌救快速冷卻,熱脹冷縮令石屎結構內產生大量微裂縫,造成不可逆轉的嚴重「內傷」,大廈雖無即時倒塌危險,但長遠會有石屎剝落、鋼筋脫落情況,不宜居住,經評估認為難有合乎成本效益的復修方法,最終需要拆卸。

至於「原址重建」,核心挑戰在於理順業權問題,收購過程或需三至四年,與大多數業主希望盡快安置的意願相違;而政府問卷調查顯示,不足一成業主只接受「原址重建」。政府表示完成收購後,原址不會發展住宅,而是興建公園或社區設施。

大公報記者 易曉彤、吳俊宏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昨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在香港大學專家團隊協助下,於七座受災樓宇進行結構勘察,檢取樣本進行化驗,受災情況很嚴重。有些大廈受力牆的石屎已剝落,只剩下鋼筋,有些樓面板、樑柱彎曲變形。樣本化驗顯示,樓宇混凝土受到長時間高溫大火加熱,再因滅火灌救快速冷卻,熱脹冷縮令石屎結構內出現很多微細裂痕。

考慮改建公園或社區設施

何永賢稱,這些微細裂痕影響所有七座樓宇的長遠維修保養、結構安全,較容易形成石屎剝落,令整座樓宇長遠不適宜居住,亦難以復修至符合《建築物條例》或相關法例的要求。收縮亦令混凝土和鋼筋有脫落情況,鋼筋日後可能出現滲水、鏽蝕的情況,比一般樓宇的風險高很多。大樓內的電線、水管和升降機,均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壞,令樓宇長期保養維修的風險變得非常高。樓宇雖沒即時倒塌危險,但局方在內部加裝很多支撐作出鞏固。

何永賢表示,「基於以上的考慮,我們評估認為這些受災樓宇是很難合理地,或以一個合乎成本效益的方法復修,以確保其功能符合《建築物條例》或相關法例的要求,所以我們相信這七座樓宇1700多個單位在業權這麼分散的情況下,需要政府介入,我們相信這七座樓宇長遠亦需要拆卸。」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七座大廈拆卸後,原址不會再作住宅發展之用,原址可以建公園,或是作大埔和新界東需要的社區設施之用。政府早前向宏福苑業主進行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全屋苑只有183戶即大約9%住戶表示只接受「原址重建」,亦有12%不接受政府收購業權(包括9%只接受原址重建)。

據了解,「原址重建」需時九至十年,即2035年或2036年才有可能入伙。根據過往經驗,完成收購業權或須三至四年。部分不滿意的業主可能提出司法覆核,收購程序將變得更複雜和漫長,也充滿不確定性,與大多數業主希望盡快安全的意願相違。

「原址重建」或等九至十年

工程界立法會議員卜國明表示,「原址重建」流程冗長、環節繁複,拆樓前須先完成業權處理及相關調查工作,合計約需兩年;樓宇拆卸工程約需兩年;後續重建施工需四至五年。各階段環環相扣、無法壓縮,整體需時九年以上,無法滿足居民「要快」的安置需求。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表示,基於情意結提倡的「原址重建」,執行時荊棘滿途,涉及業權整合、清拆、重新規劃及興建,保守估計需時至少9至10年。受災家庭需面對長期租樓、借宿、轉校及通勤等消耗,可能生活顛沛流離。重建過程極易因維修、拆售意向不一,導致業主意見分歧,重建計劃隨時胎死腹中。他認為與其陷入遙遙無期的等待,不如接受收購,即時鎖定結果。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表示,「原址重建」需時很長,而住戶大多是長者,需盡快給予照顧,不應要他們等待10年之久,故此政府不考慮原址重建方案很務實。

對於政府傾向在原址興建公園等社區設施,身兼房委會委員的立法會議員梁文廣認為是合適做法。他建議在收購程序大致完成後,就原址具體用途進行公眾諮詢,集思廣益,規劃建設最符合市民利益的社區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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