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不少港人北上消費,許多人已習慣內地主流的電子支付,然而部分情況例如手機沒電或長者不習慣使用電子支付,交易仍然要使用現金。
今年2月1日起,《人民幣現金收付及服務規定》生效,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禁止拒收現金。大公報記者近日前往深圳,實測店舖現金收付情況,發現小店現金支付過程順利,但部分大型連鎖品牌反而沒有足夠零錢找贖。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大律師靳皓南指出,央行近期曾經公布兩宗拒收現金案例,涉事對象被罰款兩至三萬元人民幣,必須重視保障消費者權益。\大公報記者 林天、姚棠
根據《人民幣現金收付及服務規定》,除了購物交易要支持收現金外,亦要求商家需要有合理數量零錢備用,以供找贖。此外,線上預約、線下取貨和自動售貨機、無人值守的商店的情景,亦有規定需要滿足一定的現金支付需要。
大公報記者於上月20日和24日,分別前往多個港人北上熱門地點實測商家是否收現金,以及新規其他條目的執行情況,結果發現實際情況跟坊間傳聞「很多(店舖)也不收現金」略有出入。
「可即時與周邊店舖換錢」
大公報記者在羅湖口岸隨機訪問來往港人,是否在深圳使用現金、是否遭到拒收,大多數人均表示已習慣使用電子支付,目前已較少使用現金交易,就算偶爾用現鈔交易亦未遭到拒收,唯一一名婆婆表示,經歷過拒收現金,需要子女前來代付。
記者以顧客身份,攜帶一張面額100元的人民幣紙幣,向店家表示希望購買8至30元不等的各類商品,但身上沒有電子支付和其他面值的貨幣,記者分別前往深圳多地,包括羅湖口岸及臨近的東門步行街、KK Mall和萬象城,以及臨近深圳灣口岸的前海,訪問接近數十間商戶,當中包括獨立經營的小店,以及多間大型連鎖品牌店舖,分別售賣茶飲、咖啡、蛋糕等。
在實測過程中,大部分店舖均能夠順利支付,惟個別店員有所遲疑,隨後翻查現金櫃,並向記者表示沒有足夠零錢找贖,佔全部店舖約六分之一,當中以連鎖品牌店較多出現類似沒零錢找贖的情況,一些獨立經營的小店反而交易過程暢順,備存足夠零錢以供找贖。
記者追問店員,沒有電子支付和其他小額現金的情況下應該如何解決,所有涉事店員均表示沒辦法。記者亦留意到,其中一間聲稱不夠零錢的店舖,現金櫃中有大量10元及20元紙幣,相信足夠用以找贖。大公報記者曾經向欠缺足夠零錢找贖的品牌查詢,但至截稿前尚未回覆。
值得留意的是,獨立經營的非連鎖小店,記者到訪數十間店舖,僅一間無法順利找贖,該店位於地鐵大劇院站附近的一個臨時麵包攤檔。該檔主聲稱,手上只有不到80元現金,不足以找贖,建議記者「買多三四個麵包,就可以找數了。」另有一間水果店亦未有備齊零錢找贖,店員稱「沒什麼人用現金就沒有(零錢)啊」,惟表示可以即時與周邊其他店舖換得零錢。
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大律師靳皓南接受《大公報》訪問時表示,如果店舖沒有足夠零錢找贖而拒收,可能涉及違規,因為新規定已經列明,如果商家涉及人工收錢或提供面對面服務,需要支持現金支付,店舖營運者有責任維持一定的現金數量進行找贖,同時,不容許以現金支付時收取額外費用,不能用任何方式阻礙市民使用現金支付。
人行公布兩被罰案例
靳皓南指出,違反新規定目前沒有明文的罰則,但中國人民銀行在1月22日曾經公布案例,在2025年第四季度曾經對兩個商家就拒收人民幣現金作出處罰,其中一宗案例涉及商家拒絕市民用現金支付停車費,被罰2萬元人民幣;另一宗案例是一名市民表示未能用現金處理保險投保業務,相關保險公司被罰款3萬元人民幣。靳律師指出,新規定也可以參考過往的案例,但也要視乎商家規模和不合理的程度。
根據內地新規,消費者如遇到拒收現金,或者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的情況,可保存證據,並通過城市政務熱線、消費者權益保護、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等各種渠道投訴、舉報,向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申請依法維權,拒收現金的違法當事人將被依法依規進行公示。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回覆查詢時表示,暫時未有接獲有關港人北上被拒收現金的投訴。消委會指出,已經與內地超過30個省市的消費者保護組織達成合作協議,市民如在北上消費時不幸遇上有關糾紛,可以聯絡消委會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