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馮錫雄報道:五人誤墮網上投資騙局,損失超過250萬元,警方調查後拘捕一名50歲地盤工人,他早前承認透過銀行戶口,協助清洗犯罪得益,昨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洗黑錢」罪名成立,被判入獄36個月。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在庭外表示,警方在2020年10月接獲五宗網上投資騙案舉報,五名受害人被騙徒誘騙,將現金轉入不同的銀行戶口,總損失超過250萬元;警方經過深入調查後,拘捕涉案50歲本地男子,經審訊後裁定罪名成立。警方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7條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獲法庭批准將刑期加重百分之二十,被告最終被判監36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不要租、借、賣出銀行戶口予他人使用,若戶口被不法分子用作處理贓款,戶口持有人有機會干犯「洗黑錢」罪,由於利用傀儡戶口清洗黑錢的情況嚴重,警方會針對合適的案件與律政司商討,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
由2023年10月至今已有411人因租、借、賣出銀行戶口,在洗黑錢案定罪時被加重刑罰,監禁日期增加兩個月至18個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