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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長責任制按情況啟動調查

時間:2026-04-29 08:20:33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部門首長責任制」,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出席會議時表示,調查會以發生的問題為觸發點,若問題嚴重,或涉及廣泛或重複性的系統問題,可啟動調查。調查由獨立的「公務員敍用委員會」進行,調查對象會涵蓋牽涉的所有人員,如果常任秘書長牽涉其中,也會包括在內。

楊何蓓茵表示,為了讓「部門首長責任制」的兩級調查機制的本質更清晰,局方會稱其為「行政責任兩級調查機制」。她強調,機制的目的是加強行政問責,令領導級公務員的責任更清晰。調查會以發生的問題為觸發點,由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調查,調查對象涵蓋牽涉有關問題的所有人員,倘常秘牽涉其中,也會被調查。她重申,調查機制非責任制的全部,如果部門管理制度有良好成效,可避免重複性或嚴重問題,調查機制亦不需要啟動。

有議員關注調查時間若太長,會否對一些即將退休的公務員阻嚇力不強。楊何蓓茵回應,受查的公務員需配合調查小組工作,如有人不合作或拖延,會有後果。若調查結論顯示已退休的公務員需要負責,由於結果會公開,公眾會知悉,對受查的退休公務員聲譽將造成影響。至於若受查的公務員提早辭職,政府是否不能跟進。楊何蓓茵表示,若有關公務員辭職後休假,仍是公務員身份,就要配合調查。而有關人員離職後,調查程序會繼續,因政府需要釐清事件,了解有何完善之處,不過對已離職人員就不會啟動紀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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