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佔領「立法院」
審判結果:黃國昌、林飛帆和陳為廷等22人被控涉犯妨害公務、涉犯煽惑他人犯罪、煽惑無故侵入建築物罪、侮辱公署以及違反集遊等罪,全部人被判無罪。
「323」攻佔「行政院」
審判結果:魏揚等10人被控涉犯煽惑他人獲判無罪;陳建斌等11名被告,涉犯妨害公務、損壞公物等罪,分別被判刑3月到5月不等刑期,均可易科罰金。
「411」路過警署
審判結果:洪崇晏被控首謀聚眾違反集遊法部分無罪、侮辱公署部分判處拘役55日;同案被告蕭年呈判拘役80日、李品涵40日、陶漢30日,4人都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