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7日)是島內首屆「言論自由日」。這是去年民進黨贏得大選後、蔡英文為兌現競選承諾所設,以紀念1989年4月7日為爭取言論自由而自焚身亡的鄭南榕。但其實「爭取言論自由」不過是鄭南榕「爭取台獨」的手段,當時國民黨政府執政期間雖然解除黨禁、報禁,但主張「台獨」的言論依然被限制,倘若有人主張「台獨」,可能會觸犯「言論叛亂罪」。鄭南榕因在雜誌刊登「台獨」文章而觸法。因此,他在民進黨內有「台灣建國烈士」、「台灣獨立建國之父」等稱號。由此可見,民進黨當局不過是打着「言論自由」的幌子來紀念他們心目中的「台獨英雄」。迄今民進黨仍奉行「台獨黨綱」,蔡英文政府又怎會承認「九二共識」、認同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呢?
在台灣主張「台獨」曾經是違法行為。在「兩蔣」時代,島內刑法第100條規定:「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着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而「預備或陰謀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這便是外界所說的「言論叛亂罪」,但上世紀九十年代李登輝執政時期修法,將「叛國」的法律要件改為「以強暴脅迫着手實行者」。換言之,「和平叛亂」、「思想叛亂」或「言論叛亂」皆不違法,從此「台獨言論」除罪化,為民進黨1991年制訂「台獨黨綱」大開方便之門,民進黨也被稱為「台獨黨」。
雖然這些年民進黨黨內也曾傳出凍結「台獨黨綱」的聲音,但始終未能成為主流共識,而不了了之。
在「台獨」神主牌的束縛下,民進黨去年「520」上台後,拒不承認「九二共識」,還如火如荼地在政治、文化、社會領域大搞「去孫化」、「去蔣化」等一系列「去中國化」運動,刁難和懲罰登陸參加紀念孫中山活動的退役將領,禁止中山紀念堂播放蔣公紀念歌,甚至要求舉辦紀念蔣介石活動的團體拆除寫有「永懷領袖」等標語。
既然民進黨當局制訂「言論自由日」,為何不准退役將領緬懷孫中山?為何不准播放蔣公紀念歌?為何不准懸掛標語?難道「言論自由」只是民進黨人獨享的權利?去年1月16日蔡英文勝選當晚說,「沒有一個人必須為他們的(政治)認同道歉」,但退役將領紀念孫中山卻被罰減俸,民間團體紀念蔣介石卻被禁止,莫非只有認同「台獨」才是「政治正確」?
民進黨一直標榜自己是「自由、民主」的政黨,但執政後為推行「去中國化」而實施的種種行政手段,暴露出潛藏在其內心深處的「權威之心」。正如台媒指出,民進黨的「權威之手」隨時可能趁人不備,從暗處冒出,全民必須睜大眼睛盯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