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助企紓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其中第十二條規定:加快推進旅遊業復蘇。按照「限流、預約、錯峰」的原則,儘快恢復旅遊景區營業。倡導新疆人遊新疆,鼓勵區內無社會面本土疫情的地(州、市)之間開展跨區遊。鼓勵各地出台「引客入疆」獎補政策,吸引疆外遊客有序進疆旅遊消費。繼續執行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暫退或緩交政策,期限延至2023年底。
資料來源:石榴雲/新疆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