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反對派口中「佔中三周年」的「大日子」,但對全港市民來說,那是一個違法亂港、破壞法治和撕裂社會的壞日子,不僅令人痛心,而且還要深刻反思,進一步口誅筆伐、予以揭露,提醒年輕人不要再上當,切勿再作損害特區法治和繁榮安定的錯事與蠢事。
三年前的「佔中」,是特區成立以來最嚴重的一宗政治對抗和違法事件,教訓絕對值得記取。特別是眼前「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三人以及《蘋果日報》老闆黎智英等人仍逍遙法外、未受到應有制裁,更令人不能不繼續保持高度警惕,堅決要依法追究到底,才能還港人社會一個公道,還警方執法和特區法治一個公道。
三年前的「佔中」,始自特區政改和全國人大依法作出有關特區普選必須按照基本法而為的決定。這一決定,是為特區普選行政長官開了綠燈、闡明了方向的,特區政府據此制訂了政改方案;但是,口講民主的反對派,卻「打着普選旗幟反普選」,一定要把提名委員會排斥在政改方案之外,結果政改鎩羽,反對派捆綁反對方案,還倒打一耙,把普選不成的「罪責」推到中央和特區政府的身上,悍然發動了「佔中」。
因此,事實擺在眼前,三年前的「佔中」,不僅暴力、違法、擾民、亂港,更重要的是戴耀廷等人首次以鼓動民眾的手法,組織大規模的對抗行動,妄圖從根本上動搖「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權威,實行變相的「完全自治」和「獨立」。
而在「佔中」之後,激進勢力抬頭,「港獨」趁機冒起,進一步證明了「佔中」的實質就是一場對抗中央和分裂國家的政治挑釁,反對派的爭取對象是年輕人和大學生,而目標也絕不在於幾十天的「佔領」,而是一場長期的爭奪年輕人和企圖「變天」的政治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