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0月6日訊 (記者葉漢亮)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人民力量成員譚得志(快必),被控違反《文娛中心規例》的「故意妨礙正在合法使用文娛中心的人」,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主控在審訊期間投訴被告說了「不堪入耳」說話。
控方證人鄭燕玲繼續作供。其間控方律師萬得豪向法官投訴,庭上兩名被告「三番四次」交談,更指其中第二被告譚得志說了「不堪入耳」說話。
法官聽取庭上錄音後,認為被告講了「著校服睇av」,不過錄音中聲量極細。法官指,若再有滋擾審訊的行為,不排除要求被告移去犯人欄,下令兩名被告與辯方事務律師的座位對調,以較遠離主控位置。
案中兩名告「長毛」梁國雄(60歲)、「快必」譚得志(43歲)被控指去年五月在《星島日報》舉行的校際辯論比賽期間,向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示威,涉嫌妨礙其他出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