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梁頌恆及游蕙禎昨晚抵達法院/大公報記者林良堅攝
律政司提出司法覆核及禁制令緊急申請,禁止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在今日立法會大會再宣誓。本港法律界人士表示,政府的做法絕非行政干預立法或踐踏三權分立,認為梁頌恆、游蕙禎在上周宣誓時篡改誓詞,侮辱國家和全體中國人,已經涉嫌觸犯基本法、《宣誓及聲明條例》以及參選時所簽的確認書內容,屬於違法行為。/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
民主思路召集人、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接受傳媒訪問時表明,認同律政司申請聆訊應屬緊急,因為今日已是再次宣誓的日子。他認為,案件的爭拗點在於梁、游二人上周宣誓時,是否有構成「拒絕或忽略作出誓言」,若果二人是「拒絕或忽略作出誓言」,就已失去議員資格,這樣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就沒有法律權力容許再宣誓並將議員資格交回二人。
對於梁頌恆、游蕙禎聲稱政府要褫奪他們的議員資格,湯家驊不認同「褫奪」二字,因為二人只要未完成宣誓,不是議員就談不上褫奪。他又強調,是法例規定一旦未完成宣誓就會喪失議員資格,「就算是褫奪,都不是政府或任何人,而是法律規定他們喪失資格」。
充分體現政府尊重立法會
湯家驊亦不認為事件破壞三權分立,因梁、游二人還未是議員,不算是立法會一分子。他又質疑在法例之下,立法會主席只是一個監誓人,看不到他為何有權否決另一監誓人(即立法會秘書)的決定。不過湯家驊認同,若今次司法覆核成功,就等於梁、游二人不能成為立法會議員。
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執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政府提出緊急申請,絕不是反對派所指的行政干預司法或踐踏三權分立。他指,特首並非以行政機關首長的身份提出申請,而是以特區首長的身份提出,其憲制地位是超然於三權之上,正如根據基本法,特首有權委任法官,亦有權解散立法會,並不能指其干預司法或立法。他說,一旦法庭頒布禁制令,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於今天的立法會就不應該給梁、游宣誓。
同樣為執業大律師的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丁煌表示,梁頌恆、游蕙禎早前宣誓時篡改誓詞,侮辱國家和全體中國人,觸犯基本法第一條,以及參選時所簽的確認書內容,已經是違法,律政司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兩人再宣誓,完全有道理。
對於有意見稱政府踐踏三權分立,丁煌指出,香港並非實行完全的三權分立,「三權唔係完全分開」,因為香港是實行「一國兩制」的特別行政區,受中國的管轄。他認為,律政司這麼遲才向法庭申請,是要等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先作出裁決,這亦充分體現出政府對立法會百分百的尊重。
陳曼琪批反對派干預聆訊
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律師陳曼琪表示,覆核重新宣誓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批評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公然向立法會主席施壓,干預法庭聆訊,破壞香港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