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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網10月25日訊 香港特區立法會主席梁君彥25日宣布,為確保立法會有序運作,決定押後為兩名候任議員監誓,直至香港高等法院就有關司法覆核案件作出裁決。
梁君彥當日對媒體表示,如果繼續將兩人的宣誓列入議程,39位建制派議員將不惜代價阻止兩人宣誓,立法會運作可能會完全停頓。經過謹慎評估後,按照基本法的憲制規則,他認為有充分理由將兩人宣誓押後,直至香港高等法院就有關司法覆核案件作出裁決。
根據香港基本法第72條,立法會主席有權利決定立法會會議的議程。
香港立法會個別候任議員12日在立法會宣誓儀式上以侮辱性詞語稱呼中國,並鼓吹「港獨」。立法會主席梁君彥18日裁定,他們的宣誓無效需要重新宣誓。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當日代表行政長官向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及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批准了律政司提出的司法覆核,但未批准禁制令。高等法院決定將於11月3日對特區政府提出的司法覆核進行審理。
個別候任議員辱國宣誓事件發生後,香港各界連日來通過各種形式對他們的行為進行強烈譴責。愛國愛港議員19日以集體離場的方式阻止了個別候任議員再次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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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數十個團體連日來發起示威、聯署及發表聲明等活動,強烈抗議個別候任議員的辱國及宣揚「港獨」言行,並要求梁君彥拒絕再次為兩人監誓。由香港城市大學學生發起的「要求公開道歉並收回侮辱及歧視中國人言論」聯署,已經收集到超過100萬人簽名。
香港廣東社團總會旗下300多個團體會員發動一人一信簽名運動,並於25日上午將收到的6萬餘份信函遞交給立法會秘書處,要求梁君彥撤回再次為個別候任議員監誓的決定。
1. 10月18日曾准三人重新宣誓,同日港府提出司法覆核,惟有待法院判決後再作決定。
2. 知悉39名建制派議員會不惜一切代價阻止兩人宣誓,立法會便有機會完全停頓,故為確保立法會有秩序、公平和正確方式進行,認為有充分理由將兩人宣誓押後,直至法庭作出裁決。
3. 立法會是政治地方,如不能開會及繼續運作,對整體將會有影響。
4. 重申其決定是基於《基本法》及議事規則,又形容今次事件具獨特性。
5. 未有與政府及中聯辦官員聯絡,亦不會理會中央如何處理,自己只會「揸住」《基本法》及議事規則行事。
6. 今次取捨是痛苦的,惟只有自己是唯一一個可作決定的人,所以要勇敢些做決定。
7. 對於今日的決定,被質疑是否定其之前有關司法覆核案中的立場,梁君彥表示自己並非轉軚,只是在不同時間作不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