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2月14日訊 記者葉漢亮報道: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被毆打案,代表首被告黃祖成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求情指,懇請法官考慮案件的特殊性,案發時正值佔中時期,警員面對示威者言語及肢體暴力,有130名警員因佔中受傷,前線警員心理壓力巨大,首被告當時已當值工作48小時,身體狀況疲勞,望法庭考慮被告對社會的貢獻,以緩刑處理。
駱續指,雖有聲音認為本案是懲罰警察施暴的好案例,但希望法官判刑時不要受公眾壓力影響,而本案不涉及警隊貪腐,涉案被告前途盡毀、失去長俸,並呈上上多封同袍及上司的求情信,讚揚他長期服務社會、對工作盡心盡力、表現出色。
次被告劉卓毅的資深大律師清洪指,本案是獨特罕見事件,被告重犯機會低,而案中曾健超非一般示威者,曾當晚佩戴口罩及眼罩等裝備,其行為令警方難以執行職務,曾亦因當晚行為被判襲警和拒捕罪成判囚5周,社會認為員應阻止曾當晚的差劣行為,不少人對對警員存有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