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3月3日訊(記者龔學鳴)選舉事務處發表聲明,嚴正批評有報章評論指行政長官選舉結束後,選票會被運往內地檢驗指紋,以檢查個別選委的投票選擇之說法,反駁有關傳聞毫無事實根據,亦是法律絕不容許,強調所有選票和相關文件,是由總選舉事務主任負責妥為保存,除非根據法庭命令,否則其他人不可以檢查任何選票。
選舉事務處的聲明中指出,根據《選舉程序(行政長官選舉)規例》,選舉主任在根據選舉法例宣布選舉結果後,必須隨即將選票包裹和密封,並邀請候選人、選舉代理人或監察點票代理人在場監察。聲明強調,已密封及加以批註的選票包裹及有關選舉文件,會依據法例會由總選舉事務主任負責妥為保存,除非是法庭在關乎選舉呈請,或在其他法律程序中所作的命令,否則總選舉事務主任不准許任何人檢查選票;而總選舉事務主任在保存選票及有關選舉文件六個月後,便會立刻將該等選票和相關文件全數銷毀。
選舉事務處嚴正指出,有關評論文章所述的傳聞是毫無事實根據,亦是法律所絕不容許的,重申按照選舉法例的規定,整個投票過程都是保密的。選舉管理委員會會亦將一如既往,嚴格按照法律要求,全力確保行政長官選舉在公平、公開及誠實的情況下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