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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刑責不能逃避

時間:2017-04-19 03:15:10來源:大公網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突然拋出「特赦論」,建議候任特首上任後運用權力,特赦「佔中」所有參與者,以及七警、退休警司朱經緯等,聲稱是希望透過特赦修補撕裂,達到大和解。

  對胡志偉的建議,公民黨黨魁楊岳橋一度和應。孰料,不同政黨對「特赦論」,炮聲隆隆,胡楊二人即時「改口」,聲稱言論屬個人意見。胡志偉昨晚認衰收回言論;楊岳橋則轉口風稱,特赦是「雙面刃」,社會要對此有充分共識是重要前提。

  「特赦論」的提出,顯示參與「佔中」而被警方拘控者,他們自知「身有屎」法網難逃,惟有特赦才能避免刑責。所謂以「特赦」達到修補撕裂,達到大和解的說法,只是掛羊頭賣狗肉,逃避刑責才是目的。

  從法律程序看,「特赦」是基於觸犯刑律者,經法庭判決而入罪獲刑後,行政長官才能運用其權力,特赦在囚人士。當下,除了個別與「佔中」相關人士獲判刑外,警方對違法「佔中」的偵查行動仍在進行,不排除有更多人涉案被檢椌。與此同時,尚有一批因參與違法「佔中」被拘控,等待上庭的人士。若然宣布特赦所有參與「佔中」者,沒有法律依據,嚴重衝擊和破壞香港法治基礎。

  這些口口聲聲維護法治精神的反對派,甚至大狀,竟然有此等言論,原來所謂法治精神,是可以各取所需,不斷搬龍門。他們打着法治大旗,卻去破壞法治精神,這就是反對派的伎倆。

  反對派應多做民生、經濟實事。不要將民生、經濟議題泛政治化,阻礙政府施政,才是修補撕裂之道。將所謂修補撕裂的責任推在政府身上,反對派只會製造更多撕裂。   蔡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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