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大批市民昨天手持國旗、區旗和橫額,在庭外抗議,高叫取消鄭松泰(圓圖)議席的口號/大公報記者林良堅攝
【大公報訊】記者葉漢亮、冼國強報道: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去年10月在立法會會議廳內,將建制派議員席位上放置的國旗和區旗倒轉,上周被落案起訴「侮辱國旗」及「侮辱區旗」兩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提堂,鄭暫毋須答辯,准以1000元擔保外出,案件押後至下月16日再提堂。法院門外有大批示威者不滿鄭的行為,要求「鄭松泰滾出立法會」。
押後至下月中再提堂
「同心護港」約30人昨午一時許在東區法院外請願示威,批評熱血公民成員在違法「佔中」、旺角暴動等事件中均有份參與,更指出鄭松泰辱國辱港,要求「取消鄭松泰議員資格」,警方於法院外架起鐵馬戒備。
鄭松泰昨午約1時35分到達東區法院,隨即遭遇大批示威者抗議,鄭匆忙進入法院。
被告鄭松泰(33歲)被指於去年10月19日在立法會會議廳內公開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國旗及區旗,分別被控「侮辱國旗」及「侮辱區旗」。鄭松泰昨天沒有律師代表,他於庭上稱他於上周四才收到控方的文件,加上公眾假期令他無法諮詢律師意見,申請將案件押後四星期以諮詢律師意見。
東區法院裁判官錢禮庭上指,法庭將會釐清鄭松泰重複倒轉國旗及旗幟的行為,以及有關行為是否達到侮辱國旗和區旗的程度。
控方回應指,被告鄭松泰重複將旗幟倒轉,行為已構成侮辱成分,亦符合終審法院就社運人士吳恭劭一案的法律觀點。據了解控方將傳召立法會議員及警員出庭作供,案發時的錄影片段亦會呈堂。鄭松泰於庭外稱不會認罪,並透露稍後會聘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