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被告楊子軒
大公網5月18日訊(記者葉漢亮)去年初發生的旺角暴亂,五名被控暴動罪的男子今繼在區域法院受審。警長鄭名峰今供稱,去年2月9日早上7時許協助高級督察李嘉暹拘捕第五被告連潤發,並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連及作出警誡後,連對鄭稱「我見啲人掟石,我先跟住掟」。
控方傳召警長鄭名峰出庭。鄭表示,對連作出警誡後,便將連押解上旅遊巴至秀茂平警署,旅遊巴上有10數名警員及其他被捕人士。在秀茂平警署等候辦理手續期間,鄭為連補錄書面供詞,連在有關紀錄上簽署。至當日下午約兩時,鄭把連移交給秀茂平警署看管。
辯方提出,警長鄭名峰在押解連上旅遊巴前,曾遭數名警員拳打腳踢。連上到旅遊巴後,第四被告孫君和亦被押解上車,其間孫稱有權找律師,但被警員打臉。鄭即叫連低頭不要望。
鄭不認同,並指出當日上午7時許至下午約兩時,沒有對連作出毆打或恐嚇,亦看不見任何人對連作出有關行為。
五名被告分別為首被告運輸工人楊某(18歲)、次被告運輸工人羅某(20歲)、第三被告無業漢陳紹鈞(47歲)、第四被告旅行社職員孫君和(27歲)和第五被告工人連潤發(25歲)。控罪指,五人在2016年2月9日凌晨,分別於豉油街近花園街交界參與暴動,共被控三項暴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