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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弘毅指方案體現港高度自治權

時間:2017-08-01 03:15:20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強調,在符合基本法下,「一地兩檢」方案是創新和變通的方法。現時透過基本法第20條落實「一地兩檢」,體現了香港的高度自治權。他又反駁反對派稱「方案開壞先例」的講法,指出2006年深圳灣劃出香港口岸區讓香港邊境人員在深圳執法,不代表內地愈來愈多地方適用香港法律。

  陳弘毅表示,如果採用目的論去解釋基本法,讓法律與時俱進,可以回應不斷變化的社會情況所產生的法律問題,就可以看到「一地兩檢」方案符合基本法。他說,「一地兩檢」對香港有好處,主要是對乘客有好處,如果高鐵未能發揮效益,就是沒有意義。陳弘毅強調,這個安排一定要從乘客角度出發,告訴大家值得做。

  陳弘毅又指,本地立法機關本身沒有權力獨自通過西九龍總站實行「一地兩檢」的法律,必須得到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才可以本地立法。   他強調,方案的前提就是,在香港是否做「一地兩檢」是屬於香港高度自治權範圍,而將來做「一地兩檢」的法理依據,主要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的立法。因此,他覺得現在的方案,更能體現香港的高度自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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