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為何政府不就「一地兩檢」進行公眾諮詢?
答:特區政府與內地政府討論「一地兩檢」,並非黑箱作業,一直有留意社會的意見,考慮各種不同的方案,例如郭榮鏗議員提出的「車上檢」;「一地兩檢」方案公布後,政府繼續與立法會溝通、聆聽市民意見,效果與公眾諮詢無分別,不排除用其他方式與社會溝通。
問:日後特區會否隨便租地給內地,實施內地法律?
答:為了發揮高鐵效益才有「一地兩檢」,特區是不會無緣無故將某塊地實施其他司法管轄區的法律,這亦不是特區政府單方面做到的事,需要與內地商討才能成事,所以這個憂慮無論在法律上和事實上都是無可能,希望大家不要用誇張失實的例子抹黑「一地兩檢」。
問:在內地口岸區被捕的人有無權打電話給律師?市民受基本法保障的權利有無受到影響?
答:「一地兩檢」只是為了方便乘客而將兩地辦理通關手續的地點放在同一地點,沒有改變乘客辦理通關手續的權利與義務,以及兩地使用的法律。
問:方案變成「割地兩檢」,動搖對市民最基本的保障,當局是否為了方便就要放棄基本法?
答:「割地兩檢」是絕對失實,西九站部分地方是租賃給內地,業權無改變;特區政府絕對不會為了一時的方便而放棄「一國兩制」,亦無任何意圖去違反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