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吳維思報道: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重申,律政司早前就黃之鋒、周永康和羅冠聰衝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廣場的案件提出刑期覆核,中央政府絕對無參與,強調根據基本法,律政司有權處理所有刑事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其他方面干預。
律師會昨日舉行法律知識講座,向中四至中六學生介紹基本法。袁國強與中學生交流時,被問到為何堅持就衝擊案提出上訴,他強調,案件並非以言入罪,或基於政見而被判刑,他不會回應有否參與上訴討論,律政司的討論亦不會公開,因為可能會令同事日後討論時存有戒心,不敢發言,影響律政司運作。
蘇紹聰強調人大常委會有權釋法
袁國強又建議同學閱讀案件的判詞,以作更深入的了解,指年輕人多關注社會時事值得鼓勵,但讀報時不應只看標題,應多角度分析思考事件。被問到有關上訴是否應中央政府要求,袁國強說,這是律政司自行處理,中央政府絕對沒有在事件中作任何參與。
律師會會長蘇紹聰被學生問到人大釋法是否政治事件,他指,何謂政治事件並無法律定義,強調人大常委會有權解釋基本法,而社會有人對此有質疑,是基於不同政治取態,及有人不滿釋法內容,認為學生應有獨立思考。至於為何香港回歸後仍委任外籍人士擔任法官,蘇紹聰說,根據基本法,委任法官只須考慮專業能力,國籍並非考慮條件,香港沒有內地來的法官,因為兩地司法制度不同,但若有內地法官考獲香港奉行的普通法的專業資格,理論上亦有機會來港擔任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