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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法》本地立法適用於互聯網行為

時間:2017-11-02 03:15:09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李淇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正在審議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就《國歌法》本地立法,會諮詢立法會及公眾,但指談論細節仍言之尚早,並稱條文會適用於互聯網行為。有建制議員就譴責小部分人作出不尊重國歌的行為,令人心痛,促當局立法後多作推廣,讓市民準確認識及尊重「一國兩制」。

  在立法會大會上,民主黨黃碧雲質詢十月一日在內地生效的《國歌法》,將來本港立法實施後是否有追溯期及列明哪些場合播放國歌。聶德權表示,目前評論言之尚早,但日後條文會適用於互聯網行為。他指,國歌與國旗、國徽一樣,是國家象徵和標誌,待全國人大會常委會通過將《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決定後,特區政府便會啟動《國歌法》的本地立法工作。他稱,政府會按照《基本法》及相關法規,先做好內部工夫及起草大綱,再以此作基礎去諮詢公眾及立法會,強調議會絕對有充分機會討論及審議。

  至於刑罰方面,聶德權表明會於草擬條例時一併諮詢,但指現時《國旗及國徽條例》一經定罪,最高被判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相信考慮《國歌法》本地立法時會作為其參考。

  多名建制派議員就促當局立法後多作推廣。民建聯李慧琼對近期「噓國歌事件」表示心痛,冀市民能準確認識及尊重「一國兩制」、與內地多交流及互相了解。該黨張國鈞亦批評部分市民不負責任,行為自相矛盾,例如辱罵警察為黑警,遇事卻報警、噓國歌卻拿特區護照出入境,政府必須對不尊重國家的行為作規範。工聯會黃國健認同國旗、國徽及國歌均需要尊重,他又指,出席地區活動奏國歌時,不少街坊不知道需要站立,認為立法後政府需要作民間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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