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將於明年第三季建成通車 資料圖片
高鐵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走入「第二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昨日在北京舉行,國務院提出了關於提請審議《關於批准(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的決定草案》的議案(以下簡稱《合作安排》)。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張曉明作說明時指出,在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有利於實現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全國高鐵網絡的互聯互通,以及廣深港高鐵香港段的運輸、經濟和社會效益最大化,有利於香港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對於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具有重要意義,符合憲法和基本法。草案料於下周三(本月27日)表決。
大公報記者 馮瀚林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昨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由張德江委員長主持會議,國務院提出了關於提請審議《合作安排》,受國務院委託,張曉明作了說明。他指出,廣深港高鐵是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重大合作項目,其中,香港段將於2018年第三季度建成通車。
「一國兩制」實踐新情況
為實現香港與全國高鐵網絡互聯互通和廣深港高鐵香港段的運輸、經濟和社會效益最大化,內地有關部門、地方人民政府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反覆研究,一致認為,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並實施「一地兩檢」是最佳方案。方案的主要內容,是在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分為香港口岸區和內地口岸區,由雙方分別按照各自法律,對乘坐高鐵往來內地和香港的人員及其隨身物品和行李進行出入境邊防檢查、海關監管、檢驗檢疫等出入境監管。
張曉明認為,「一地兩檢」是「一國兩制」實踐中遇到的新情況,涉及在香港境內設立內地口岸以及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管轄權(包括司法管轄權)的劃分和法律適用,應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批准《合作安排》,明確《合作安排》符合「一國兩制」方針,符合憲法和基本法,明確《合作安排》的法律效力和落實程序,並為國務院批准內地在西九龍站設立口岸並派駐機構依法執行職務提供法律依據。
不減損香港居民權利自由
張曉明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內地有關方面就在西九龍站設立口岸,並實施『一地兩檢』的相關問題協商作出適當安排,不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區劃,不減損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是符合基本法規定的。」
他表示,在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有利於實現香港與全國高鐵網絡的互聯互通及廣深港高鐵香港段的運輸、經濟和社會效益最大化,有利於促進香港與內地之間的人員往來和經貿活動,有利於深化香港與內地的互利合作,有利於香港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對於保持香港特別行政區長期繁榮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合作安排》充分考慮了內地和香港有關方面的關切,符合「一國兩制」方針,符合憲法和基本法,符合在西九龍站設立口岸的實際需要,可保障內地口岸區運行管理的安全、順暢、有效。
列席的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會議討論過香港人關心的問題,而所有曾就「一地兩檢」發言的委員,均表示支持在西九龍站落實「一地兩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