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健全國家監督體系 實現監察全覆蓋

時間:2018-02-26 03:16:14來源:大公網

  圖:各地監察委陸續成立,標誌着內地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進入「快車道」 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根據新華網報道:25日,新華網發表署名文章《賦予監察委員會憲法地位 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解讀《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文章稱,《建議》在將要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的憲法修正案中,專門增寫監察委員會一節,確立監察委員會作為國家機構的法律地位。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審時度勢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必將為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建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體系,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奠定堅實憲法基礎、產生重大深遠影響。我們要站在新時代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這一戰略決策的重大意義,深刻理解相關條文的內涵精髓,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增強推動憲法實施、強化國家監察的自覺性和堅定性。

  在憲法中增寫監察委員會一節,體現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有機統一。而賦予監察委員會憲法地位,必將推動反腐敗鬥爭深入發展,直至奪取壓倒性勝利。

  監察委員會就是反腐敗工作機構,監察法就是反腐敗國家立法,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推動反腐敗鬥爭向縱深發展。

  我們要繼續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在目前擴大試點工作有序推進基礎上,繼續在依法履職、紀法貫通、法法銜接、行使職權和完善配套法規制度上下功夫,把制度優勢轉化成治理效能。同時,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構建黨統一指揮、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把黨內監督同國家機關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貫通起來,增強監督合力。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