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上海警方在其官方微博發布消息,對5月1日即將施行的新《上海市常住戶口管理規定》第四十六條作出解讀:現階段上海公安機關對出國定居人員不註銷戶口。
根據《規定》,出國定居或者加入外國國籍的人員,需要辦理註銷戶口登記。「在國外定居,未主動註銷戶口是否會被強制註銷?」成為民眾關心的問題。
上海警方表示,《規定》第四十六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關精神,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實施細則》等制定。鑒於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的實施細則尚未制定,關於「出國定居」的法定內涵尚不明確具體,因此,現階段上海公安機關對出國定居人員不註銷戶口。
(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