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2022年7月-2023年6月,人才引進相關政策中涉及「平均工資」的事項,仍維持現有基數標準作為參考水平。
針對畢業於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留學回國人員,取消社保繳費基數和繳費時間要求,全職來上海市工作後即可直接落戶,畢業於世界排名51-100名的,全職來上海市工作並繳納社保滿6個月後可申辦落戶。
同時,針對用人單位因受疫情影響未按期繳納社會保險費並最遲於2022年年底前補繳的情形,《通知》明確,完成補繳後在辦理人才引進相關業務時不受影響。
在經辦服務方面,《通知》提出開闢人才引進「綠色通道」,對於復工復產的重點企業人才以及國(境)外名校留學人員等,在申辦人才引進相關業務時優先辦理;針對疫情管控等特殊情況,繼續實施「書面材料暫緩遞交、線上流程正常辦理」的支持措施。
《通知》還明確,今明兩年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普通管理崗位人員和通用性較強的初級專業技術崗位人員主要向高校畢業生傾斜;2022屆院校畢業生可在年底前回院校參加技能等級認定並按規定享受職業技能提升補貼。
《通知》指出,上海市將進一步加大上海市人力資源服務「伯樂」獎勵計劃的資金支持力度,引導獵頭機構加強對海外高層次人才的選聘以及對抗擊疫情和復工復產人才的支持。推出一批公益性人力資源免費服務項目,推行「告知承諾」服務模式。
此外,《通知》還圍繞高層次人才服務保障、留學人員創新創業支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公共服務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特殊支持舉措。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表示,下一步將繼續發揮線上平台功能,強化諮詢宣傳,啟動「攬才聚才助發展」人才政策宣傳季活動,為用人單位和廣大人才答疑解惑,幫助了解政策、掌握要點和熟練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