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東方酒業「天齊坊」60度原酒檢出紐甜 複檢仍不合格
2026-11-06 20:28:01 大公快消 作者:黄春蕊
近日,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簡稱「安徽市場監管局」)發佈食品安全抽檢信息通告(2026年第36期),其中提到亳州市東方酒業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東方酒業」)生產的一款原酒產品在監督抽檢中檢出紐甜,複檢後不合格結論維持。
據瞭解,涉事產品為「天齊坊」60度原酒,生產日期2024年3月26日,規格1000ml/瓶、酒精度60%vol,經檢測紐甜檢出值0.000168g/kg,依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白酒類別中紐甜為不得使用添加劑,該批次產品判定不合格。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關於東方酒業的通報信息為複檢結果。本次涉事產品標註為60度原酒,屬於白酒基酒,多用於後續勾調生產成品白酒。據安徽市場監管局信息,紐甜是人工合成高倍甜味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中規定,紐甜在白酒中不得使用。白酒中檢出紐甜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掩蓋劣質基酒苦澀、雜味而人為添加,也可能是原料帶入。

中國酒業獨立評論人肖竹青直言,基酒流通現在是白酒質量監管最薄弱的一環。短板主要有三點:第一,基酒屬於工業中間品,過去很多交易默認只看酒精度、感官、總酸總酯,甜味劑不屬於基酒交易必檢項目,買賣雙方很少主動送檢紐甜、甜蜜素等添加劑;第二,基酒流通鏈條分散,亳州、瀘州、宜賓、仁懷這些基酒集散地,大量中小酒廠、中間商私下調撥,小批量流轉,監管抽樣很難全覆蓋;第三,檢測成本和時效約束,中小酒企採購基酒,如果每一批都全套篩查添加劑,時間和費用成本高,很多企業選擇省略。
除紐甜外,甜蜜素、安賽蜜、三氯蔗糖、糖精鈉等常見人工甜味劑,同樣被GB2760規定白酒不得使用。
據肖竹青介紹,首先要釐清一個行業常識,固態法白酒、固態原酒國家標準裏,不允許添加紐甜、安賽蜜、三氯蔗糖這類人工甜味劑。
肖竹青進一步表示,60度原酒,本質是釀酒發酵蒸餾出來的半成品基酒,消費者認知裏的純糧原酒,風味來自糧食發酵、蒸餾和陶壇陳化帶來的自然甜潤感,而不是人工甜味劑。酒廠(在酒水中)添加紐甜,目的大多是掩蓋發酵、蒸餾環節產生的邪雜味、窖味、黴味或者基酒等級不足的缺陷,用低成本方式「修飾口感」。這種行為會直接誤導消費者。很多買家、中小酒企、散酒客户買這類原酒,默認它是純糧發酵自然風味,後續拿它勾調成品酒、對外售賣「純糧酒」,相當於把人工添加的甜味層層傳導下去。
「長期來看,會擾亂大眾對純糧白酒風味的認知,劣幣驅逐良幣,老老實實靠工藝、靠陳化優化酒體的正規酒廠反而喪失價格優勢。」肖竹青直言。
但是,在國內多地市場監管部門過往抽檢中,也曾出現白酒檢出紐甜並被通報的案例。據長江商報、中國青年網等媒體報道,2016年,一貫宣稱健康生態的青青稞酒,旗下兩款產品最近被國家食藥監部門檢出違規添加紐甜。天眼查信息顯示,同年10月,北京七星酒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北京二鍋頭,經抽樣檢驗,紐甜項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肖竹青認為,這次亳州東方酒業原酒檢出紐甜事件,重點不在於紐甜本身有毒。紐甜在別的食品裏可以合法添加,但固態白酒、固態原酒是嚴禁添加人工甜味劑的。酒廠加甜味劑,大多是掩蓋酒體雜味,會誤導大家對純糧原酒風味的認知。現在基酒流通鏈條監管有明顯短板,基酒買賣很少常規篩查甜味劑。它的健康風險有限,真正的風險是超範圍使用添加劑、品質欺詐。這件事也提醒行業,上游基酒環節的質量管控,必須補齊檢測和合同約束的短板。
在肖竹青看來,想要規範,要多方發力:一是市場監管層面,把紐甜等人工甜味劑納入固態基酒抽檢常態化指標;二是推動基酒交易合同標準化,在購銷合同裏明確約定「不得添加食品添加劑」,約定複檢、賠付條款;三是行業協會引導集散地建立公共檢測平台,降低中小買家檢測門檻;四是下游成品酒企業要建立入庫基酒自檢篩查機制,守住入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