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服務站/強積金首階段「全自由行」 12·21推行

2026-10-17 05:15:32 大公報

強積金「全自由行」殺到!特區政府昨日刊憲,指定12月21日落實強積金首階段「全自由行」。公告將於下周三(21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政府同時提到,惠及其餘僱員的次階段修例草案,擬於明年年中提交立法會。首階段只適用於2025年5月1日或之後入職或轉職的僱員,次階段將涵蓋所有僱員。

僱主供款累算權益可轉移

根據修訂規例,在2025年5月1日或之後入職的僱員(新聘僱員),可選擇在每個公曆年內一次,或在累算權益轉出的強積金計劃管限規則容許的情況下,在每個公曆年內多於一次,將現職工作的僱主強制性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全數,從僱主參加的強積金計劃供款賬戶,轉移至他們自選的強積金計劃個人賬戶。以往,僱員只能轉移自己供款部分,僱主供款部分則鎖死在僱主選擇的計劃內。新安排下,新聘僱員可將僱主強制性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全數轉移,變相全面掌控強積金投資組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隨着首階段「全自由行」實施,政府已兌現2026年施政報告關於在年內落實措施的承諾。他指,此舉將加強新聘僱員對其強積金權益的管控,鼓勵他們更積極管理強積金投資、促進市場競爭,以及創造進一步減費的空間。

至於惠及其餘僱員的次階段「全自由行」,許正宇稱政府正擬備相關立法建議,並將於2027年年中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立法會已於2025年9月26日通過《修訂規例》,為首階段「全自由行」提供法律基礎,實施日期則透過憲報公告公布。

市場預期,隨着僱員可自由選擇強積金計劃,受託人將更積極降低收費及提升基金表現,以吸引客戶。許正宇提到,首階段「全自由行」將促進市場競爭,並創造進一步減費空間。長遠而言,次階段涵蓋所有僱員後,市場競爭將更激烈,對整體強積金制度及僱員退休保障均有正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