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對外投資新辦法12月實施 保障權益
2026-10-23 05:15:40 大公報

【大公報訊】國家發改委發布新版《對外投資管理辦法》(以下稱「新辦法」)。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新辦法新增其他組織和居民個人為投資者,還與現行制度作了銜接,投資者可以繼續通過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港股通、跨境理財通等渠道在境外金融市場投資。此外,關注到近年來少數國家(地區)採取歧視性措施,一些國家(地區)局勢動盪、政策多變,新辦法設置了重大不利情況報告制度、大額非敏感類項目(即境外再投資)情況報告、項目完成情況報告等制度,以更好地保護投資權益,防範應對境外風險。
有關負責人表示,新辦法是為適應新形勢,促進對外投資高質量發展,保護投資者及其對外投資合法權益,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對2017年出台的辦法進行的修訂。新辦法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在契合對外投資發展實際方面,新辦法重申了投資者包括境內企業、其他組織和居民個人,進一步落實各類投資者的對外投資主體地位,完善服務和保護措施,支持投資者按照市場化原則開展對外投資活動。
設置重大不利情況報告制度
在保護對外投資權益方面,近年來,少數國家(地區)採取歧視性措施,有的要求中方提供技術、數據或者處分股權、資產等,損害了中方權益。新辦法從保護對外投資有關人員、資產安全出發,設置了重大不利情況報告制度。
在防範應對境外風險方面,近年來,一些國家(地區)局勢動盪、政策多變,政治、安全等風險上升,部分投資者對境外風險估計不足、應對不力,最終遭受損失。新辦法落實《國務院關於對外投資的規定》涉及對外投資監測預警和風險防範的系列條款,完善了境外再投資報告等制度。
同時,新辦法在面向少數金額大、關乎中國與有關國家外交關係的項目設置了前期工作情況報告制度。投資者將上述情況告知管理部門,有助於合力防範應對境外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