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 (記者梁康然報道)DR醫學美容事故誤殺案於高院續審,庭上研究涉事三名受害人的血製品測試報告內容。曾處理有關測試報告的實驗室文員吳彩婷供稱,次被告陳冠忠曾要求她改動測試報告的完成日期,又加入兩項無數據支持的測試項目結果,最後要求將被改動過的測試報告,交予醫務化驗師葉鳳萍簽署,但葉鳳萍拒絕簽署內容不明的報告。

實驗室文員吳彩婷指,血製品測試報告被修改後,醫務化驗師拒簽署。(本報記者梁康然攝)
證人吳彩婷在庭上供稱,在出事期間任職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實驗室(APSC)的文員,負責負責填寫產品報告、製作工作更表等。在2012年出事後,同年10月4日她收到次被告陳冠忠的通知,需要填寫產品本案三名受害人的血製品測試報告。她就從公司電腦內下載測試報告的範本。
控方引用本案事主黃鳳群的血製品測試報告,報告內顯示細菌測試結果為陰性。吳彩婷解決,當日從一名APSC同手中獲得各式測試結果如HIV、甲型肝炎等化驗資料,不過該批資料無細菌測試。由於範本原稿的細菌測試填報欄,本身已寫上陰性,她在無新資料提供下,就無改動該填報欄的原有內容。
吳彩婷續稱,在完成血製品測試報告後,她將全數報告以電郵予陳冠忠過目。陳冠忠就回覆要求她將報告的完成日期,由10月4日改為9月26日。另要在測試報告內,額外填報「內毒素」及「黴漿菌」的測試結果,不過該兩項測試結果並無化驗數據提供。
最後陳冠忠指示她,將經過修改後血製品測試報告交由醫務化驗師葉鳳萍簽署核實。葉鳳萍看過報告,指報告內容不明,她拒絕簽署。
代表次被告陳冠忠的律師在盤問證人時就指,當日要求吳彩婷更改測試報告內容,不是陳冠忠,而是一名稱為Michelle的同事。吳彩婷回應稱「不記得」。
明天將由醫務化驗師葉鳳萍出庭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