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苑地產控股有限公司 關於鑫苑服務董事會非法改組的嚴正聲明
2026-07-16 17:27:43 大公房產
本公司鑫苑地產控股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系鑫苑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1895,下稱“鑫苑服務”)的控股股東,持有其41.56%股權。現就鑫苑服務董事會非法改組及由此引發的系列問題,鄭重聲明如下:
一、關於鑫苑服務董事會非法改組及相關違法違規問題
近期,鑫苑服務董事會主席申元慶先生在未與本公司進行任何溝通、亦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況下,操控董事會強行通過所謂的“決議”,聲稱任命五名新“董事”,且無正當理由罷免了馮波先生、田文智先生、趙霞女士三位董事職務。與此同時,鑫苑服務多名核心高級管理人員被無端解聘,嚴重衝擊鑫苑服務經營管理團隊的穩定。上述行為均屬違法且不具任何法律效力。
本公司認為上述行為已涉嫌嚴重違反香港《公司條例》、聯交所上市規則及鑫苑服務公司章程,致使鑫苑服務法人治理陷入嚴重混亂,公司經營安全面臨重大危機。本公司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深切擔憂。
同時,本公司亦收到關於申元慶先生薪酬披露存在重大不實的舉報。
針對上述涉嫌違法違規問題,本公司已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訴訟,以依法維護本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
二、關於本公司依法行使股東權利的安排
鑑於以上緊急情況,本公司在已採取的各項法律行動之外,另行嚴格依照香港法律及鑫苑服務公司章程的規定,啓動特別股東大會召集程序,擬提請股東大會罷免申元慶先生的董事及董事會主席職務,以及相關被違規任命“董事”的職務。
三、關於本公司獨立性及股東權利的澄清
為免存疑,本公司特此聲明:本公司就改進和優化鑫苑服務法人治理所作出的所有決議,均基於全體股東的整體利益,嚴格依照本公司內部治理程序獨立、透明地審議通過。鑑於張勇先生、楊玉巖女士曾於2022年8月4日以個人名義向香港聯交所及鑫苑服務作出相關承諾,二人已就本公司有關行使鑫苑服務股東權利事宜的所有決策全程主動迴避,從未參與。
四、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本公司已正式聘請國際律師事務所作為法律顧問協助本公司依法處理上述事宜。對於鑫苑服務“董事會”及相關人員的一切違法違規行為給本公司(作為股東)造成的損失,本公司將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並要求賠償的全部權利;同時,本公司亦保留依法通過股東派生訴訟或其他合法途徑,追究相關責任人對鑫苑服務造成的損失,以期維護鑫苑服務的合法權益及其七千名員工和二十餘萬户業主的福祉。
特此聲明!
鑫苑地產控股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