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話/大狗咬死小狗 主人被控未妥善管控罪今提堂
2026-08-20 05:15:18

【大公報訊】記者肖泓宇報道:元朗日前發生大狗咬死兩隻小狗事件,漁農自然護理署昨日落案控告52歲男狗主,涉未妥善管控大型狗隻,並正跟進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加控其他控罪。案件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漁護署表示,狗主已簽署同意書,將狗隻的管養權交予漁護署,若獸醫評估認為不適合領養,會考慮「人道處理」,強調「放養」亦須負責任。
元朗日前發生狗咬狗事件,一隻長約1.5米、高約1米,重約60公斤、無牽繩亦無戴口罩的大狗,連環咬死一隻貴婦犬及一隻比熊犬。漁護署昨日表示,已根據《危險狗隻規例》控告一名52歲男子沒有妥善管控大型狗隻,並正跟進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加控其他控罪。案中男子涉嫌在今年七月和八月期間,至少兩次未有按照法例要求在公眾地方穩妥地牽引其狗隻,而該狗隻分別襲擊三隻狗隻,導致一隻狗隻在7月10日受傷、兩隻狗隻在8月17日死亡。
管養權交漁護署 或「人道處理」
涉事狗隻正在漁護署轄下動物管理中心接受觀察。男狗主已簽署同意書,將狗隻的管養權交予漁護署。漁護署會為狗隻作性情評估,以決定合適的處理方式。漁護署助理署長葉彥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署方正與狗主商討後續安排,若狗主放棄飼養,大狗將交予政府,若獸醫評估認為不適合安排其他人領養,會考慮進行「人道處理」。
葉彥強調,在公眾地方放養狗隻而不加管束,是極不負責的行為,亦影響動物福利,提醒狗主《危險狗隻規例》規定體重超過20公斤的大型犬隻,在公眾地方必須以不超過2米的狗帶牽引,違者可被判罰款和監禁;而根據《狂犬病條例》,所有狗隻在公眾地方亦必須妥善控制,呼籲狗主必須負責任管束寵物。
據了解,涉事狗隻名叫「拉里」,是一隻5歲的混種西班牙藏獒,曾經歷三次棄養。現任狗主是第四任主人,現居於元朗寮屋,將拉里放在屋外養,由鐵絲網圍住,但拉里曾多次挖洞偷跑出街,事發當日,狗主外出工作期間,拉里再次逃出,引發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