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李卓人鄒幸彤煽動顛覆罪成 特首:堅決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安行為
2026-08-22 05:15:50 大公報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昨日就「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作出裁決。「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而何俊仁早前已承認控罪並被裁定罪成。法庭押後案件至8月28日以聽取求情。
特區政府歡迎法庭的定罪裁決。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特區政府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會堅決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本案再次證明,無論違法者如何偷換概念、如何巧言令色,只要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特區政府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大公報記者 趙一峰
4名被告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 被告拒絕臨崖勒馬
法庭頒下的裁決指出,一直以來,被告都對中國共產黨及其領導的中央政府懷有敵意,並且堅持對中央政府進行抗爭、絕不妥協的路線。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被告拒絕臨崖勒馬,一意孤行地將「支聯會」的抗爭立場堅守到底。即使被告知道他們的言行可能已經超越合法表達自由的範圍,他們也毫不理會。被告試圖透過挑起敵意和分化,使他人對中國共產黨失去信任,從而達到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的目的。一般合理的人接收到「支聯會」以及其他被告的信息時,必然理解到其綱領的目標是為了結束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並鼓勵他人付諸行動。
法庭重申,被告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只會單純考慮與本案相關的法律和證據,以決定控方能否把控罪證明至毫無合理疑點。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支聯會」長期以來蓄意在香港社會埋下仇恨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的種子,透過不同手段意圖激起市民對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的厭惡、憎恨等情緒,煽動群眾顛覆國家政權。各被告長期以來的行為危害國家安全,其陰謀昭然若揭,必須予以懲治。
李家超強調,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是極其嚴重的罪行。特區政府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會堅決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本案再一次證明,無論違法者如何偷換概念、如何巧言令色,只要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特區政府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特區政府堅決維護憲法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和國家政權的安全,並會嚴格按照法治原則,全力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不容許假借人權民主 公然傷害國家及同胞
發言人指出,在本案的法庭審訊期間,境外勢力公然不斷抹黑司法機構、律政司和執法部門,以政治手段和誤導性言論,嘗試干涉案件公平審訊,又對香港特區保障人權和自由以及維護國家安全相關工作作出不符事實的攻擊。這是公然踐踏法治的卑鄙圖謀,特區政府予以最強烈譴責。法律從不容許任何人假借人權、民主和自由之名,公然傷害自己的國家及同胞。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干涉,絕無任何政治考慮。倡議某種背景的人或機構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支聯會」自成立以來,一直以結束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推翻《憲法》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為根本主張和目標。本案被告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在不同時間擔任「支聯會」的幹事職務。即使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被告仍繼續進行有關行為和活動,構成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犯罪行為。
特區政府已於2021年依法禁止「支聯會」運作,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命令將「支聯會」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
法庭判詞摘要
•一直以來,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都對中國共產黨及其領導的中央政府懷有敵意,並且堅持對中央政府進行抗爭、絕不妥協的路線。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並不相信在他們所營造的敵意氛圍下,能有與中央政府和平對話的可能性。
•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於控罪期間,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均相信和明白「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的行動綱領會牴觸《憲法》,他們並非真誠地相信他們的言行沒有違反香港國安法,他們只是拒絕臨崖勒馬,一意孤行地將「支聯會」的抗爭立場堅守到底。
•李卓人和鄒幸彤試圖透過挑起敵意和分化,使他人對中國共產黨失去信任,從而達到破壞「根本制度」的目的。
•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知道他們的言行可能已經超越合法表達自由的範圍,他們也毫不理會。
•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均意圖及相信,若受唆使者按照他們的唆使行事,受唆使者會使用非法手段,即違反《憲法》和香港國安法的手段,並且是以顛覆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國家政權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