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居民瞞擁物業被判囚六周
2026-09-01 05:15:25 大公報
【大公報訊】房屋署發言人昨日表示,一名公屋居民虛報沒有物業,涉嫌違反《房屋條例》作出虛假陳述,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監禁。
房署將收回單位
該名公屋住戶居於沙田禾輋邨,在2025年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沒有申報擁有香港物業。房屋署調查揭發,該居民於案發時擁有一個位於大埔的住宅物業。
裁判官考慮到案情的嚴重性及涉及寶貴的公屋資源,判處該名公屋居民監禁六星期,即時執行。房屋署將收回涉案公屋單位。
房屋署提醒所有公屋居民及資助房屋申請人,必須如實申報入息、資產及物業,準確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亦應仔細閱讀申報表的內容及填表須知,並按指定的方法計算收入及資產以填寫相關資料。房屋署會繼續採取多管齊下的措施,全方位打擊濫用公屋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