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評局:DSE內地「與考學校」擬增至12所
2026-09-09 05:15:13 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郭如佳報道: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考評局)昨日公布2027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文憑試)的報考安排,將於2026年9月11日至10月7日接受報名。內地考場方面,為回應社會訴求,考評局稱正探討以循序漸進方式,在現時四所內地「與考學校」:深圳香港培僑書院龍華信義學校、廣州暨大港澳子弟學校、廣州南沙民心港人子弟學校及東莞暨大港澳子弟學校以外,讓廣東省教育廳認可的另外八所港澳子弟學校,在符合申請資格及教學質素要求下,可按程序申請成為文憑試「與考學校」。有關學校獲准成為「與考學校」後,將可保送其合資格港澳籍中六正讀生,以學校考生身份應考文憑試。
文憑試周五起接受報名
文憑試報考資格分為學校考生及自修生兩類。考評局表示,學校考生必須於2026/2027學年度為已獲批准參加2027年文憑試之註冊學校之中六正讀生,並在該校之註冊地址上課。學校考生須經所屬學校報考,校長為其學生報考時須確認上述的學校考生報考資格。
自修生方面,須透過文憑試網上服務(www.hkdse.hkeaa.edu.hk)的「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符合下列其中一項條件的人士可直接以自修生身份參加文憑試:曾應考文憑試;或以考試年份之1月1日計算,已足19歲。未能符合上述所列條件的人士,如準備以自修生身份報考文憑試,須提交特殊報考申請。特殊報考申請人須透過文憑試網上服務的「特殊報考申請系統」,填寫申請資料及提交相關的證明文件,並透過「報名系統」完成文憑試的報考程序。
考生可從任何甲類、乙類及丙類科目中,報考最多八科。就丙類其他語言科目,考生須應考由相關官方機構在香港舉辦的指定語言考試,並按相關語言考試的時間表,直接向該考試的執行機構報考相關的語言考試。有關考生於報考2027年文憑試時,須選報相關的丙類科目。
大灣區內地試場續試行三年
另外,考評局由2024年文憑試起,以「先行先試」模式在大灣區內地城市舉辦文憑試,為期三年,合計安排了約800名合資格港澳籍學校考生在三個內地考場應考,社會及相關持份者對這項試行計劃的評價普遍正面。經檢視過去三年的試行經驗,香港和內地相關部門同意,考評局在未來三年展開第二個試行期(即2027至2029年文憑試),期內文憑試內地考場將繼續設於三所內地「與考學校」。
為回應社會訴求,並更有效支援於大灣區內地城市修讀文憑試課程的合資格港澳籍考生,考評局正探討以循序漸進方式,在現時四所內地「與考學校」:深圳香港培僑書院龍華信義學校、廣州暨大港澳子弟學校、廣州南沙民心港人子弟學校及東莞暨大港澳子弟學校以外,讓廣東省教育廳認可的另外八所港澳子弟學校(見表),在符合申請資格及教學質素要求下,可按程序申請成為文憑試「與考學校」。
這八所學校在成為「與考學校」前,可按現行機制安排其合資格港澳籍中六正讀生以自修生身份應考文憑試。考評局會研究優化有關考生的應考安排,包括讓他們以自修生身份在三個內地考場應考2027年文憑試筆試。
不會增加本地生大學學額競爭
考評局發言人表示:「2027年起在大灣區內地城市舉辦文憑試的相關安排,是過去三年『先行先試』計劃的延續和優化。就讀港澳子弟學校的學生本身已為港澳籍人士,他們不論是學校考生或自修生,均會獲安排應考,因此不屬額外增加的考生,有關安排不會增加香港本地學生入讀本地資助大學的學額競爭。」
考評局將繼續與內地和香港的相關部門及學校合作,監督內地考場籌備2027年文憑試的工作,為考生提供所需支援。教育局及考評局亦會引入新的覆檢機制,不定期派員檢視考場及/或「與考學校」的課程質量,考評局亦會檢視學校在考務工作的表現和配合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