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立目標/調整房屋政策 致力解決居住問題
2026-09-10 05:15:22 大公報
香港的居住問題長期困擾市民。董建華在1997年10月發表上任後首份施政報告,就房屋措施訂下了三個主要目標,包括每年興建的公營和私營房屋單位不少於85000個;在十年內,全港七成的家庭可以自置居所;以及把輪候租住公屋的平均時間由6.5年縮短至3年。
董建華說,每年85000個單位是長遠的建造房屋目標,目的是增加供應,將樓價降至市民能負擔的水平,和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公營房屋。
遇經濟逆轉 政策調整
然而,政策「生不逢時」,1997年爆發的亞洲金融風暴衝擊下,本港樓價大幅下跌,業主樓按負資產宗數不斷攀升,拖累整體經濟全面逆轉,在1998年步入衰退。
董建華於2000年7月發表聲明,本港經濟環境和市場需求已經完全改變,他在1998年施政報告明確定下三個目標:政府會致力為所有真正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公屋;彈性處理居屋單位的興建和出售;保持房地產市場穩定。他在聲明內表示,「由於97年和98年經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在98年的施政報告中,我們相應調整了房屋供應措施。故此,每年興建八萬五個單位這目標不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