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歐盟化工原料「對硝基甲苯」發起反傾銷調查

2026-10-04 05:16:02 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郭瀚林、凱雷北京報道:商務部3日發布公告,公布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對硝基甲苯發起反傾銷立案調查。根據公告,商務部於2026年9月14日收到江蘇淮河化工有限公司、湖北東方化工有限公司代表中國對硝基甲苯產業正式提交的反傾銷調查申請,申請人請求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對硝基甲苯進行反傾銷調查。

「對硝基甲苯」屬於染料中間體和精細化工原料,主要用於生產對甲苯胺、DSD酸、對硝基苯甲酸、甲苯二異氰酸酯、聯甲苯胺等產品,廣泛應用在染料、顏料、農藥、醫藥等領域。

商務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有關規定,對申請人的資格、申請調查產品的有關情況、中國同類產品的有關情況、申請調查產品對國內產業的影響、申請調查國家(地區)的有關情況等進行了審查。

根據上述審查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有關規定,商務部決定自2026年10月3日起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對硝基甲苯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3日表示,此次調查是應國內產業申請發起的。申請人提供的初步證據顯示,2022至2025年,自歐進口的對硝基甲苯產品數量處於高位,價格累計跌幅近60%,自歐傾銷進口產品對中國國內產業生產經營造成了損害。根據中國法律和世貿組織規則,相關申請符合反傾銷調查立案條件,中方將依法依規開展調查,充分保障各利害關係方權利,客觀公正作出裁決。與此同時,歐盟2025年以來,已對中國發起28起貿易救濟調查,其中約50%為化工產品,特別是近期連續對中國聚氯乙烯等化工產品發起3起調查。

內地知名經濟學者白明向大公報記者指出,歐盟口口聲聲說是要維護貿易公平,但現實情況是,歐盟對中國的傾銷,近些年來越來越嚴重的損害中國相關產業的利益、損害着國際經貿秩序,針對此,中國必須出手保護中國企業的合法權益。包括動用司法手段,應國內產業申請依法發起反傾銷立案調查,這是國際通行的慣例,也是符合世貿組織的要求的。

白明指出,商務部作為調查機關收到國內產業申請,並遵循世貿組織規則對其申請依法依規審查,認為申請符合反傾銷調查立案條件,由此作為調查機關展開調查。從收到申請到立案調查,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