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權香港調評會委任調解員 修例草案明交立會

2026-10-13 05:15:14 大公報

【大公報訊】《2026年調解(修訂)條例草案》將在明日(14日)提交立法會作首讀和二讀。修訂後的《調解條例》將賦權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下稱香港調評會)在特定情況下決定調解員的人數或委任調解員。律政司表示,實施法定委任機制能提高調解程序的效率,從而有利於維持香港作為國際領先爭議解決樞紐的競爭力,並鞏固香港作為調解之都的地位。

可決定調解員人數

為配合行政長官施政報告中加強調解專業認證和紀律事宜制度規管的政策措施,律政司於2024年10月成立調解監管制度工作小組,審視現有框架並提出優化建議。工作小組於2024年年底完成全面檢視,並在2025年完成持份者諮詢後,敲定七項建議措施,包括加強並提升香港調評會的角色及職能。此次提交立法會的《條例草案》,正是為了落實上述建議。

修訂後的《調解條例》將賦權香港調評會在調解協議的各方當事人沒有達成協議或議定委任程序沒有獲執行等訂明情況下,可應任何一方當事人提出的申請,決定調解員的人數或委任調解員。同時就禁止任何人披露調解通訊,制定新的例外規定,以利便法定委任機制運作。

香港調評會是一間擔保有限公司,於2012年由香港大律師公會、香港律師會、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及香港和解中心聯合創辦。自成立以來,一直是業界主導的頂級調解資歷評審及監管機構,負責制定調解員及調解培訓課程的認可標準。

律政司在提交立法會的文件中評估認為,長遠而言,《條例草案》實施的法定委任機制將理順調解程序,減低因調解員委任出現分歧而導致程序停滯的風險,提高案件管理的效率。透過調解促進和睦排解爭議,最終可有助減輕司法機構的工作和開支。此外,機制能提高調解程序的效率,從而有利於維持香港作為國際領先爭議解決樞紐的競爭力,並鞏固香港作為調解之都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