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防陷阱/議員:借債簽約應索副本細閱
2026-10-26 05:15:19 大公報

近年湧現不少聲稱協助處理個人債務問題的中介,然而當中魚龍混雜,市民一旦誤信恐墮入陷阱。金融界立法會議員陳振英提醒,市民簽約時須索取合約副本仔細研究;如不明白條文,應先帶同副本請教專業人士。
陳振英指出,簽約必須索取合約副本,副本作用如同銀行月結單,可讓市民清楚掌握條文內容及有沒有隱藏收費。「如不明白條文,應該當場問清楚,先帶一個合約副本返屋企研究,再問一問身邊專業人士,等同購物的冷靜期。」他認為,市民可以使用一些人工智能(AI)生成式工具分析合約,但AI回答只應作參考,未必能提供準確答案,涉及法律條文宜向義務律師或社區中心的專業渠道求助。
有中介藉口代繳律師費取酬
有中介公司以代繳律師費名義向求助人收取款項。香港執業大律師容海恩指出,如中介收取律師費卻沒有如實繳付予律師樓,即可能干犯《盜竊罪條例》(香港法例第210章)第16A條欺詐罪,最高監禁14年,市民應向律師樓核實收費,包括是否確實接辦案件、收費明細及實收金額,並要求中介提供正式收據;如律師樓實收金額遠低於中介所稱,差額部分即可能構成欺詐。她提醒,應停止再向中介付款,如懷疑遇騙,可報警或致電防騙易反詐騙熱線18222。\大公報記者 姚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