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放債/「特快批核」招徠 年利率300%吸血

2026-10-26 05:15:19 大公報

警方今年首8個月接獲953宗與收債活動有關的刑事罪行,包括刑事毀壞、勒索等。有放債集團以「特快批核」、「免信貸審查」招徠借貸人,借貸時巧立名目抽取借款25%作手續費,實際年利率遠超法定48%上限、甚至超過300%,更以淋紅油、張貼載有借貸人個人資料的字條等手法非法收數。

警方提醒市民如有借貸需要,應光顧銀行或持牌財務公司,切勿輕信非法放債宣傳。

抽取25%作手續費

高利貸集團一般透過網上宣傳或推銷電話接觸市民,以「快速批核貸款」、「免信貸報告審查」、「手續簡單」等作招徠。借貸人只須到財務公司花十幾分鐘提供個人資料,即可短時間內獲批現金,然而借貸過程中,集團會以手續費、行政費等藉口巧立名目扣取貸款金額,更會抽取25%借款作手續費,貸款實際年利率遠高於法定最高年利率48%,甚至超過300%。

警方早前接報,有人因債務問題遭電話刑事恐嚇,甚至被上門淋紅油滋擾。單在過去一星期,警方深水埗警區及新界南總區已展開接連行動,突擊搜查多間涉案財務公司並拘捕共40人,行動中檢獲逾千份借貸文件及數百萬元現金,揭發不法集團利用超出法例訂明的年利率放債,一年內清洗高達1.6億元犯罪得益。

警方回覆《大公報》查詢時表示,一直密切監察非法放債及收債活動,並搜集情報並採取主導行動打擊高利貸集團及不良財務中介。同時,警方會積極追查出售銀行戶口予高利貸集團的人士,並於合適情況下引用《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市民如有任何非法放債或收債活動的相關罪案資料,請向警方舉報。

香港執業大律師容海恩指出,如實際利率超逾法定上限,即可能干犯《放債人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10年。\大公報記者 姚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