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私隱/智能眼鏡指引發布 促拍攝前通知對方 議員:應明確禁止在醫院及更衣室使用

2026-10-28 05:15:09 大公報

隨着人工智能(AI)及穿戴式科技迅速發展,智能眼鏡應運而生,提供便利的同時亦帶來較高的個人資料私隱風險。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日發布有關智能眼鏡的指引,提醒用戶避免在更衣室、醫院和診所等涉及私隱的地方使用智能眼鏡,避免過度或持續攝錄,並在拍攝前通知對方。

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本港應採取「先指引後規管」的做法,同時建議醫院、診所、更衣室或浴室等場所增設顯眼告示,明確將「智能眼鏡」納入禁止拍攝及錄音設備的範圍,或在場內禁止啟動智能眼鏡的攝錄功能。\大公報記者 王亞毛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智能眼鏡可在他人不易察覺的情況下拍照、錄影或錄音,或會增加過度收集或以隱蔽方式收集個人資料的風險。此外,智能眼鏡所收集的照片、影像、聲音及其他資料,更可能被AI系統分析及處理,從而帶來額外的私隱風險。用戶在使用智能眼鏡時,如涉及收集和使用個人資料,應留意並遵從《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的相關規定,並時刻以尊重私隱的態度使用有關裝置。

網上可購指示燈「遮光貼」

指引就智能眼鏡用戶如何保障及尊重個人資料私隱提供貼士,包括使用智能眼鏡前仔細閱讀產品及服務供應商的私隱政策,了解產品將如何使用資料、保留多久,以及會否與第三方分享;檢視私隱設定,盡量限制將所收集的資料與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分享;避免在公眾有合理期望享有私隱的地方,例如醫院、診所及更衣室,使用智能眼鏡或啟動攝錄功能;只收集擬使用目的所需的個人資料,避免過度或持續攝錄,並在無需要時關閉攝錄功能;刪除智能眼鏡所收集而不再需要的資料等。

大公報記者發現,網上部分智能眼鏡在啟動拍照或錄像功能時,為保障被拍攝者的知情權,鏡框上會有指示燈亮起,但電商平台已出現大量智能眼鏡指示燈「遮光貼」,且有多種型號適配於各智能眼鏡品牌,幾十元即可購買,情況令人擔憂。

拍攝與直播功能存風險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向《大公報》表示,智能眼鏡日漸普及,社會擔憂有人會佩戴智能眼鏡進入更衣室等具私隱期待的場所,有時這類裝置同時具備拍攝與直播功能,風險不容小覷。她認為,此次指引主要是向智能眼鏡使用者作出提醒,仍存在不足,各類場景例如醫院、診所、更衣室或浴室等場地,也應制訂對應指引,例如張貼通告提示會員及使用者,提醒人們於場內禁止啟動智能眼鏡的攝錄功能。

立法會議員李鎮強對指引表示歡迎,認為指引發布及時。他認為,香港應採取「先指引後規管」的做法,因現行的《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已有充分法例基礎,建議相關部門及機構日後可考慮在該等場所增設顯眼告示,明確將「智能眼鏡」納入禁止拍攝及錄音設備的範圍,並加強相關管理與提醒。

促檢視AI技術使用指引

立法會議員陳永光認為,智能科技的普及應用,為市民的工作帶來很多便利,但亦帶來數據私隱挑戰。他希望政府能持續檢視目前本港的AI技術使用指引,是否能足夠應對人工智能所帶來的數據私隱挑戰,並積極思考是否需要落實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示等措施,以確保規管政策能夠與時並進,促進人工智能發展的同時,又能保障個人資料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