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瓊港經貿合作 延長外籍醫生執業期限 內地推16措施 便利海南自貿港貿易

2026-10-30 05:16:34 大公報

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海關總署日前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提高海南自由貿易港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的通知》(下稱《通知》),圍繞貨物貿易優化升級、服務貿易自由便利、貿易新業態新模式等方面推出十六項舉措。

其中,《通知》提出境外取得合法行醫權的外籍醫師,執業許可有效期最長可由現行一年延長至三年。此外,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與香港深化經貿往來和產業合作,探索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完善以經貿投資為重點的合作機制,提升與粵港澳大灣區的協同發展水平。\大公報記者 何玫報道

在保稅監管環節,《通知》明確,對自境外進入海南自貿港保稅監管場所內獨立保稅倉儲設施、並用於復出口的航空煤油,按國際標準檢驗。洋浦經濟開發區內,存儲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及石腦油的保稅倉庫與出口監管倉庫將整合,實行「兩類庫容、總量核准、分類調劑、動態使用」的新監管模式。

開展新型易貨貿易 以人幣計價

在汽車產業方面,海南將開展汽車研發測試用故障關鍵零部件進口試點。能源領域則待液化天然氣(LNG)期貨上市後,支持海南開展LNG期貨交割庫業務,保稅交割可採用能量計量;允許境外企業使用海南LNG接收站保稅設施。此外,海南將穩妥有序開展新型易貨貿易,鼓勵以人民幣計價。

在醫療開方面,在境外取得合法行醫權的外籍醫師,應邀、應聘或申請來瓊從事臨床診斷、治療,執業許可有效期最長可由現行一年延長至三年,期滿可按規定展期;配套監管措施將由海南制定自貿港法規予以明確。

《通知》對會展審批同步下放。外國機構來瓊合作主辦涉外經濟技術展的行政許可,委託海南省商務廳實施並開展監管,冠名「中國」「中華」「全國」「國家」等字樣的除外。另外,保險端亦有配套:優化國內貿易信用保險服務,支持內外貿企業投保內貿險;在國際運輸、保稅維修等領域豐富保險產品,創新服務貿易承保模式。

保稅「再製造」產品打通內銷通道

《通知》中,被業內關注度高的一條是: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以保稅再製造方式生產的產品,可出區進入國內自由貿易試驗區,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照章徵收;產品須符合國家對同等新品的全部適用技術要求,並在顯著位置標註「再製造產品」。這意味着再製造產品首次獲得一條合法、可追蹤的內銷路徑。

「兩頭在外」保稅維修目錄將適時拓展。國家允許目錄內的項目,改由海南省自行組織綜合評估並承擔主體責任,評估合格即可在港內開展。離岸貿易方面,則強調部門間數據信息合作共享。

《通知》第十六項措施明確,支持海南自貿港與香港深化經貿往來和產業合作,探索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完善以經貿投資為重點的合作機制,提升與粵港澳大灣區協同發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