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港商事文書送達從180天減至15天 前海法院創新銜接機制 高效化解跨境糾紛
2026-11-01 05:16:00 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毛麗娟深圳報道:近日,前海法院率先構建「轉交送達+商事調解」銜接融通機制,涉港商事文書送達周期從傳統模式下平均180天壓縮至15天,有力縮短涉港商事案件審理時長,推動大灣區跨境司法協作提質增效。
此前,涉港商事司法文書送達存在環節多、耗時長等痛點。2026年7月起,前海法院依據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文書送達相關工作規程,針對被告住所地位於香港、尚未確認電子送達地址的商事糾紛案件,依當事人申請及指定,委託特邀調解組織同步推進訴訟文書轉交送達與商事調解,落地「轉交送達+商事調解」銜接融通機制。
整合灣區調解資源 化解程序風險
該機制充分整合大灣區跨境調解資源,由具備中國委託公證人資質的香港執業律師負責送達工作,固定送達過程與結果,形成合法有效的證據佐證;特邀調解組織同步查明香港送達相關法律規則,出具標準化送達報告,規避兩地法律程序差異帶來的送達效力瑕疵風險。同時前置完成香港商業登記信息查冊,核驗企業註冊地址、董事信息等主體資料,避免訴訟程序空轉。機制將程序性送達事務與實質性矛盾化解同步部署、一體推進,把文書流轉周期轉化為審前調解處置周期,實現跨境商事糾紛「送達提速、糾紛善解」。
「送達流轉周期被充分轉化為審前調解周期,矛盾化解的黃金窗口期得以充分利用。」前海法院副院長宋亮介紹,「新機制讓跨境商事糾紛化解從『送達起跑』到『調解終點』一氣呵成,為當事人節省了訴訟的時間和金錢成本。」
試點以來成效顯著,截至目前,前海法院已委託特邀調解組織運用該機制辦理試點案件12件,成功送達7件,調解結案2件。東莞某科技公司訴深圳星某工業、香港光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便是典型案例:依託該創新機制,特邀調解組織在完成司法文書轉交送達的同時開展調解,促成各方達成分期支付貨款及違約金的一攬子方案,經法院審查後出具民事調解書,實現糾紛高效實質性化解。
降低企業成本 減少商譽損耗
前海法院方面表示,該機制契合涉港商事主體重視商業信譽、希望維繫合作關係的需求,降低企業訴訟時間與經濟成本,減少商譽損耗,是大灣區法治化營商環境優化的生動實踐,也為內地與香港司法協作打造可複製、可推廣的「前海樣本」。
據悉,廣東省委依法治省辦近期印發通知,面向全省推廣深圳法治先行示範城市建設第二批21項經驗成果。其中,前海深度參與了5項經驗成果,顯示了前海作為法治先行示範高地的創新活力。